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财务管理的特殊性研究
2021-12-06李钟奇
江西农业 2021年2期
李钟奇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云南禄劝 651500)
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对创新农业经营管理模式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加强对该组织的财务管理可以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水平以及经济效益。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主要是通过深化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以及社区股份合作,有效提高农业种植的经营规模以及市场竞争力,促进新型农村建设工作[1]。
1 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财务管理的特殊性
目前,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一些促进农村发展的国家政策相继出台。在此时代背景下,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得到了扩张。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已经成立的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超过20万个,并且仍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这些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被广泛应用于农村发展的各个行业,包括但不局限于种植业、畜牧业、林业以及水产业等。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的相关体系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1.1 缺乏民主监督环节当前,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的管理主体往往由乡村干部担任,并且政府部门也为其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但是,一些农村地区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财务管理的工作实践中,缺乏民主监督环节,给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阻碍。首先,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财务管理缺乏民主监督环节,降低了群众参与其日常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之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财务管理缺乏明确的监督机制,因而新型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很难切实发挥其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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