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立法逻辑
2021-12-06秦正
法制与经济 2021年2期
关键词:法律
秦 正
我国法律明确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主体一共四类,分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人员、军人及适用军人相关法律的人民武装警察。“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等多场合引用该古语,强调国家立法的重要性。我国为他们设定必须模范遵守的守法标准,既是对他们职业特性的认同和守法价值的肯定,也蕴含着深刻的立法逻辑。
一、“必须模范(地)①在不同的法律的表述中,有“模范遵守”,也有“模范地遵守”。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语义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对四类主体守法要求的立法用语,采取了相似的语法和措辞。分别为《宪法》第76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国防法》第60条:“军人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第71条:“本法关于军人的规定,适用于人民武装警察”;《监察法》第56条:“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相关人员与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关联词均为“必须”和“模范”。我们理解该法条的具体含义,必须从分析这两个关联词的语义开始。
(一)“必须”的语义分析
作为表达强调的副词,“必须”在我国法律条文中被大量使用。尤其在规范具体行为和强化执行责任的时候,“必须”一词的使用十分常见。比如《宪法》中便使用了17个“必须”。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必须”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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