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环境监管困境及解决措施的思考
——以北海市铁山港违法倾倒堆填案为例
2021-12-06李兴确
法制与经济 2021年2期
李兴确,熊 超
一、问题的提出
2018年,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铁山港海港码头存在违规倾倒堆填、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问题也被群众举报过,但北海市核查后回复督察组,“手续齐全、不存在违规堆填倾倒”。据此,中央督察组到北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诚德公司”)自2013年6月投产以来在未经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80余万吨废渣堆填在北海的铁山港码头的填海区域。广西瑞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利用处置诚德公司精炼炉渣的下游企业,以综合利用为名,行违规倾倒之实,露天堆存的精炼炉渣约30万吨。堆填区域的废渣已经大面积板结,呈乳白色,明显有盐碱的析出,严重威胁到北部湾近海域的生态环境安全。此外,北海诚德公司的大股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独资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以下简称“北部湾港务集团”)。
生态环境部后续公布的信息显示,北海市环保局2012年以来,针对北海诚德公司废渣污染问题累计下达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文件多达20余份,铁山港区政府2016年以来多次约谈涉事企业。2017年,北海市环保部门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北海市党委、政府,但并未对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反而在同年9月给予北海诚德公司的下属公司产业扶持资金2968万元[1]。最终该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披露,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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