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批评史(连载7)
2021-12-06文|
岭南音乐 2021年2期
关键词: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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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西周至战国的音乐批评(五)
4.荀子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前238年),名况,字卿,时人尊称“荀卿”,战国末期赵国人(关于其出生地,有临猗、安泽、新绛、河北邯郸等多种说法)。“荀”“孙”古音相通,为避汉宣帝刘询讳,又称孙卿。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荀子曾三次出任齐国稷下学宫祭酒(“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后为楚兰陵令,春申君被杀后荀子被免职,之后便著书立说终老兰陵,弟子有李斯、韩非等。著述由刘向校订为《荀子》①(计32篇,其后弟子又补记6篇),《荀子》是战国后期儒家学派重要代表作,该著逻辑严谨、分析透彻、善于取譬、长于论辩,常用排比句增强议论的气势,常用生活道理比喻深刻哲理,语言富赡警炼,有较强的感染力和理论说服力。《韩非子·显学》曰:“自孔子之死也,……儒分为八”,主要就是孟、荀两派。他们也分别从“仁”“礼”两个方面继承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孟子提出“性善论”,继承孔子“仁”的学说,发展为“仁政”思想;荀子提出“性恶论”,继承孔子“礼”的学说,发展为礼法结合、以礼为主的理论。
①批评基于对儒学继承
面对春秋末期的乱世,荀子在继承孔子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王制》),强调民为本主张“仁政”“爱民”。荀子特别着重并继承了孔子的“外王学”,“引法援儒”将“法家”的观念吸收进来,主张对内以“礼”“法”结合来治,对外以“王”“霸”结合来平,与孔孟相比,荀子在重视礼义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强调制度的惩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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