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入海河口区域水质标准探析
2021-12-05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卢淼
区域治理 2021年49期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卢淼
入海河口区域属于地表水和海水的混合区,其水质特征与地表水和海水均存在一定差异,无论是用地表水水质标准还是海水水质标准对其进行评价,都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且在进行河口水质分析时,要考虑盐度对指标检测准确性的影响,所以加大了水质分析和评价的难度。在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削减研究时发现,目前水质净化厂按地表水水质标准要求,主要控制氨氮排放浓度,总氮排放量未得到有效控制,而海水水质标准评价指标是无机氮,水质净化厂尾水不控制总氮排放量对海水水质有较大不利影响。
河流的总氮和海水的无机氮之间无法进行明确换算,即使河流水质达标,其总氮仍对海水造成污染,站在陆海统筹的角度,对河流及海水水环境质量目标指标的提出造成了困扰。为了统筹河海管理,做到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急需探索建立入海河口区域的水质评价标准,实现地表水和海水水质标准的有效衔接,为陆域和海域污染源的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2019年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将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正式划分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从此地表水及海洋的环境保护职能都归于同一部门,为研究和制定入海河口区域水质标准提供了有利条件。
一、水质标准概述
通过分析和对比水质标准,不同地区的地表水和海水水质标准相差较大,其结果和体系与水质标准存在较多的不同,可以参考优化,从而为构建入海河口区域水质标准提供思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