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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空心化”:内发型发展视角下的县域城乡流动

2021-12-05吴重庆

关键词:空心化县域农业

吴重庆

(中山大学 哲学系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275)

自20世纪90年代“三农”研究者关注农村“空心化”现象以来,“空心化”一词流行至今,几乎成了描绘当代中国农村社会图景的代名词。21世纪之初,我从研究家乡福建东南沿海的孙村开始,关注“同乡同业”经济现象,那是一种不同于中部地区农民到珠三角、长三角工厂流水线打工的经济活动与生计方式。如果大量中青年离家离村进厂打工,那么,作为农民工输出地的农村必然“空心化”。可是,流行“同乡同业”经济现象的区域,农村社会依然活跃,经济活动与社会联系、文化活动相辅相成,呈现出不同于“空心化”的图景。探究产生此种图景的路径及逻辑,便是我于2012年夏写作《“界外”:中国乡村“空心化”的反向运动》一文的动机。当年我提出“空心化的反向运动”仅限于对北起浙江温州、中贯福建莆田、南至广东潮汕及雷州半岛的沿海地带“同乡同业”现象的观察与思考,对中国广大农村来说,这不过是特殊类型农村里的特殊现象[1]。十年过去了,“同乡同业”发生了许多演变[2]。那么,一直被视为“空心化”的更为广大的农村,是否产生某些新的变化迹象?

一、县域内的城乡流动现象引人关注

在中国的社会学家中,费孝通早在1948年就注意到城乡流动中城乡联系的一面。他说:“乡村里的人口向城市移动原是普通的现象。……在这里引起我注意的是这些乡村里被吸引出去的人口却留着一个根在乡村里,并没有把这些人完全吸收到城市里,成为和乡村脱离了关系的人物。”[3]近年来,“三农”研究者开始关注县域内的城乡流动现象。在农民工常态化远距离流动的同时,县域之内的短距离流动也明显增加。有关学者对此给予不同的描述与解释。

卢晖临、粟后发[4]提出“扎根型城镇化”。他们以湖南省浏阳市为个案,发现当地传统的花炮产业具有集聚与分散相结合的特点,使农村人口在乡镇范围内实现安居乐业。但是,由于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与地方产业的城乡分布不均衡,许多农村父母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不得不进城买房,出现了“产业在乡、教育在城”的趋势。作者称之为“基层的城镇化”或“县域的城镇化”。这种城镇化与西方拔根型城镇化不同,是迈向扎根的城镇化。他们认为,“中国社会有迈向扎根的城镇化的基础性条件,那就是中国社会普遍性的制度和文化特点(强烈的乡土观念和家乡意识,以及集体制度及其遗产)。珍惜这一独特的基础性条件,通过发展地方产业和均衡教育资源,就能规避西方拔根型城镇化模式,让扎根的城镇化成为现实”。

“农民走向城市仍然是当下的一个趋势,但是与传统社会科学预设的进入城市之时即疏离乡村之时不同,入城的农民仍然与乡村绑在一起。”[5]白美妃[6]提出“在空间上撑开的家庭”“跨代际家庭”概念,不同于传统的城乡之间的空间转换,家庭在县城与乡村同时撑开,家庭仍然是城乡两居的基本单位,也是经济合作单位。其经济合作行为中最重要的是投资买房,其次是(长辈)照看孙辈和(包括子辈季节性)照看农业。通信(互联网、物联网)和交通设施改善使家庭、社区的时间地理现实被压缩,同步性与重叠性增强,基础设施的变化使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董磊明等[7]先是关注到“自主城镇化”,后又提出“两栖型就近城镇化”。“在就业机会充足的就近城镇化地区,一种具有空间延展性的新型城乡家庭形态得以产生,乡村社会逐渐‘溶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稳健、温和演变的自主城镇化类型。”董磊明新近注意到一部分农民在城乡之间频繁流动,在城市购房并养育下一代,农村愈发成为附着于城市的“后花园”,也越来越难以构成一个完备的村庄社会。在战略上如何定位“两栖型就近城镇化”村庄,如何实现更为有效的社会治理,是学界今后应认真加以研究的问题(1)董磊明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城乡社会学:经验与理论”云端学术论坛上的发言,2021年3月13日。。应该看到,农民就近进城居住,在县域范围城乡之间的频繁往返,原因固然有多种,但其最直接的动力来自子辈或者孙辈进城接受较优质教育的需求。叶敬忠研究发现,结合劳动力乡城流动的政策设计与安排,教育已经成为能够理性调节和配置家庭成员时间和空间的重要因素。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并非农村城镇化的必然结果,而恰恰是推动城市化的重要手段,是追求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主义的战略安排[8]。有些县市甚至将绝大多数中学都集中到县城,农民为了让孩子接受较好的教育就不得不进城。对此,贺雪峰[9]敏锐地指出,如果县域经济尤其是县域工业化难以发展起来,县域经济尤其是县城经济就是消费性的,而非生产性的,县域必定缺乏就业机会。即使农民进入县城买房,县城也不是农民可以安居之地。他说:“一个农户家庭,如果年轻子女为教育而在县城买房,并不得不在县城居住,这个农户家庭就更加没有能力将留守农村的父母接到城市安居,也就更加需要有年老父母提供农业剩余的支持。农民在县城买房不是降低了农业对农民家庭的重要性,在很多时候反而增加了农业和农村对农民家庭的重要性。”“中国农民进城的过程颇为复杂,并非一次性地将农村的家搬到城市去,而是在城乡之间不断地往返和试探。”

以上诸位学者对县域内城乡流动的评价尽管不一,但其实都看到了,要使这种流动呈现良性状态及可持续发展,就应该发展县域产业,均衡分布县域教育资源。

二、农民工返县就业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七普”)结果公布。在“七普”数据中,我们发现全国部分省份一些区县的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六普”)相比,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应该说,全国各大中城市下辖的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其常住人口增加是合乎常理的,这次公布的“七普”数据事实上也证明了这一点。

从全国情况看,2010—2020年,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2020年全国流动人口3.7582亿人,与2010年相比,流动人口规模增加1.5439亿人;2020年由农村向城市流动的人口为2.49亿人,占全部流动人口的66.26%,比2010年提高3.06%。在全国人口流动仍以农村向城市流动为主,并且人口流动的速度及规模远甚于10年前的情况下,全国2000多个县人口流出及常住人口下降的幅度应该最为明显。因为今天还保留县建制的地方,起码说明其工业化城市化程度较低,非农就业机会少,大都属于农业县和农民工输出地。“七普”数据显示,绝大多数远离大中城市的县,其常住人口10年来下降明显。但令人惊奇的是,少数远离大中城市的县,其常住人口10年来不降反升,如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和郓城县、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区)和丹棱县、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和蒙城县、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等。

我们知道,在县里的常住人口中,基本上都是本地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比例一般都是极低的。如果少数县里常住人口10年来不降反升,只能说明在其人口出生率维持正常的情况下,原先流出的人口正在较为明显地回流。如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的常住人口从2010年的104.07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112.09万人,净增8.02万人,增幅为7.71%;菏泽市东明县的常住人口从2010年的71.11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76.10万人,净增4.99万人,增幅为7.02%。那么,农民工为什么回流?回流之后干什么?

“七普”数据还显示,“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占城市人口的12.97%,相当于城市中每8个人中有1人是人户分离人口。比2010年‘六普’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76986324人,增长192.66%,增长率远高于‘五普’和‘六普’之间的增长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的快速提高,并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不仅发生于超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而且必然与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小城市的急速扩张相关联。”[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现象严重且规模巨大,这可能与县域内城乡流动兴起及农民工回流县域的情况相关。

我们以往研究农民工回流,大都停留于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认识上。其实,能够返乡创业者,大多属于在外创业有成的成功人士,其在农民工中凤毛麟角。少量的返乡创业者不可能是县域常住人口增长的主要构成者。为了进一步了解有些县域10年来常住人口增长的情况,我们于2021年7月赴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和郓城县进行了调研。

20世纪90年代,菏泽市地方政府组织劳务输出,一般是到苏南进城打工。自2015年开始,菏泽市人社部门联合县区、乡镇政府,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建立38个市级返乡创业服务站、213个县级返乡创业服务站,建成了覆盖全国省会城市和发达地区的返乡创业服务网络。据菏泽市人社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2月,全市累计实现返乡创业就业30.1万人。我们在东明县、郓城县了解到的情况是,返乡者中返乡创业是少数,绝大多数为返乡就业者,而且返乡就业并非就是由返乡创业带动的。近年来,菏泽市借着“棚户区改造重点市”的政策,在所辖县域内大兴土木,县城房地产业发达,已完工和正在施工的楼盘随处可见,东明县尤甚(因为东明县还有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在外打工学得一技之长的农民工陆续回流,不是返乡创业,而是返乡务工,主要在县域内从事建筑、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城区饮食等服务业,以及成为受雇于农业服务公司操作农业机械的职业化农业工人、受雇于农业龙头企业的季节性散工。这些返乡务工者的年龄大多为四五十岁。

农民工返乡在县域就业,其就业机会、就业天数及就业所得一般少于农民工输入地。那么,究竟还有什么因素推动他们回流?

三、县域内非农就业与在家农业就业的结合

中国小农户的生计模式大体上都是“农工相辅”的,传统是“以工补农”,农业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农闲时从事手工业补充收入。改革开放以来,则逐渐演变为“以农补工”,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年轻人常年外出打工构成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老年人在家从事农业补充收入;二是农闲时外出打工构成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农忙时回家收种(家里没有老人)补充收入。这都属于黄宗智[11]所谓的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即务农人口普遍处于土地过少而引起的“不充分就业”或“隐性失业”,迫使许多农户同时依赖低收入农业和低收入临时工,以部分家庭成员外出打工的“半工半耕”方式来维持生活。黄宗智等[12]随后又强调农业本身的经济潜力,因为他研究发现中国农业今天正面临三大历史性变迁交汇所赋予的契机,结果将是农业劳动人员人均劳动以及收入的提高,“在今后10到25年中完全可以改善长时期以来的农业劳动力过剩和低收入问题,使农业本身能够为务农人员提供充分就业的机会和小康的生活水平”。黄宗智等预测的美好前景可能尚未实现,但目前的确也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即小农户“以农补工”的生计模式没有变化,变化的是打工的地点,就是从离家外出打工的“半工半耕”模式变为居家县域内打工的非农就业与在家农业就业结合模式。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和郓城县相邻,都是农业大县,都是连续3年产粮超20亿斤的“超级产粮大县”,部分农民对农业还保留着传统的感情。按当地人的说法,农民有惜地观念,认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认为土地流转风险大,不乐意将土地流转出去。尽管现在已经有了面向农户的可储可卖、先储后卖(吃不完的话)的“粮食银行”,有的老百姓还有在家储粮的习惯;农户还有粮囤,认为只有把粮食放在家里才安全可靠。

另外,农民对土地的处置,除了自耕和土地流转两种形式外,还有土地托管。近年来,因为粮价波动较大,农民及农业经营主体都更倾向于土地托管。我们在东明县、郓城县农业农村局调研座谈会上了解到,东明县大概50%土地自耕,25%土地流转,25%土地托管;郓城县大概20%土地自耕,50%土地流转,30%土地托管。值得强调的是,自耕并不意味着农业成为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选择自耕也不妨碍其利用农闲就近打工。常年外出打工的家庭往往选择土地流转,返乡务工的家庭往往选择土地托管。

所谓土地托管,其实就是农业生产环节外包。目前给当地农户提供土地托管服务的主要是由县供销社创办的为农服务中心,还有号称全国最大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金丰公社。金丰公社的定位是“现代农业服务方案定制中心”,并向托管方许诺(每亩)“多打200斤,多收200块”。郓城县随官屯为农服务中心服务辐射周边3个乡镇,面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小农户,开展以小麦、玉米为主的耕、种、管、收、售等“菜单式”土地托管服务,实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耕作标准、统一销售加工、统一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统一粮食烘干销售的运作模式。托管分半托管和全托管。以小麦生产为例,共有犁地、播种、浇地、施肥、喷药除虫、收割、烘干入库7个生产环节,只要有3个生产环节外包,就算作托管。当然,自耕与土地托管之间的区分也不是那么清晰。比如,即使自耕,也不排除某些季节将某些生产环节外包;还有同一块地,种玉米时托管,种小麦时则可能自耕,因为小麦的品种较多,选择性大,不利于为农服务中心统一销售。总之,农民可以非常灵活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土地利用的方式。

而事实上目前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全托管,即使是托管,仍然有自耕环节。因为浇地这个环节不能外包,这并非农业公司不愿意接受浇地环节的托管,而是农户认为浇地是细心活、良心活,无法标准化,得靠自己。浇地是小麦生产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如果在小麦拔穗灌浆期没有浇透地,那必将直接导致减产。流经东明县的黄河以前是“悬河”,非常便于引黄漫灌。小浪底电站建成后,可以从上游放水冲刷下游淤积的河床,河床一般降低了3~4米,无法再漫引黄河水灌溉。东明县农业农村局杨局长介绍说:“以前超2000立方米每秒流量就能漫滩,现在5000立方米每秒流量还上不了。”东明县、郓城县现在已全部改为机井灌溉,大型机井附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一个机井可以管50亩地,凭卡有偿提水浇地。因为浇地由无偿漫灌变成有偿提灌,如果将之外包给农业服务公司,就非常有可能被偷工减料导致浇地不透,所以农户无一例外都是自己浇地。

而上述客观情况的存在,决定了返乡务工者采取县域内非农就业与在家从事部分环节农业生产相结合的生计模式。在这种生计模式下,与其说农民是往返于城乡,不如说是以家为中心,在县域内就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0—2020年),2010—2019年农民工平均月工资从1690元增长至3962元,10年间增长了两倍之多。近10年来,农业的规模经营者的收入增长速度低于城市务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增长速度。如果在农村的以家庭劳动为主体的农业规模经营者对收入的预期是以城市务工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为参照,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农业规模经营者离开农村和农业,而加入外出务工的队伍?我们从东明县和郓城县的情况看,事实是返县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其中的原因在于,即使我国已经形成了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但流动于其中的各劳动力并非均质化,他们所做的理性选择,可能有的偏重于现金收入,有的偏重于在可及范围内随时兼顾家庭成员照料。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家,并非从事规模化农业,而是将农业不同程度地托管,然后在县域范围内的二、三产业中务工。

四、县域一二三产业如何融合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部分,专门强调要“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究竟如何推动一二三产业在县域内融合发展?我们可以郓城县为例加以探讨。

郓城县是山东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县,共有农业龙头企业203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8家;拥有省级农产品知名品牌6个,知名商标1个。我们调研了两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绿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华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其发展过程反映出如下共性:从第一产业开始积累资金,扩大投资形成规模化生产之后,为了抵御初级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冲击,在第一产业的基础上发展出第二产业;第二产业投资大,但可以起到规避市场风险的作用;第三产业的发展相对不是那么急迫,可以量力而行,如果资金充裕,则投资第三产业以延长产业链。

绿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创业于2014年,通过土地流转,办育苗场、养猪场、食用菌场,以及组织蔬菜大棚种植。该公司也接受农户的土地托管,并成立了合作社,社长招聘当地职业化农民耕作。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该公司投资兴建了冷藏库,一旦出现初级农产品市场价格低落,就安排农产品入库冷藏。该公司随后发展出主要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校的中央厨房、冷链配送业务,主要利用本公司种养的农产品,加工成盒饭快餐,每份三菜一汤包括米饭共10元。中央厨房的工人从早上七点上班到上午十点半下班(回家照料),每天生产能力可以达到配送10万人份的盒饭。在上班时间内,每个工人可以做出100份快餐。为了保证新鲜及保温,送餐车辆从中央厨房到各中小学校,时间控制在两小时之内,而这样的车程半径,基本上可以覆盖整个县域范围。现在该公司又开始建绿禾养老院,目的是“把一老一少管起来”。绿禾董事长兼公司党委书记张庆涛说:“建养老院是为了扩大绿禾品牌。”他看重老年人的正面评价,因为老年人的正面评价将带动地方社会的正面评价。该公司从第一产业延伸出来的第二、第三产业内容,都是基于县域内社会(市场)的真实需求,扎根县域成为其重要的经营理念。以农业为在地经营内容的企业,在这方面应该具有一定的共性。

华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也是郓城县的一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该公司从办养猪场起家,积累资金后建成了屠宰厂。后因猪肉的市场价格涨落幅度大,该公司不得不向银行贷款建起冷冻库。如果猪肉价格低到让养殖毛猪亏本的地步,就在屠宰后暂时将猪肉入库冷冻,以避开价格低谷期。因为冷冻肉价格明显低于鲜肉,一般不会轻易将鲜肉入库。该公司也有自己的冷链物流,现宰现配送,配送的半径最大不超过200公里。如果半径太大,配送时间太长,就无法保证猪肉新鲜。因为消费者不喜欢冷冻猪肉,加之受配送半径的约束,所以,屠宰量受制于200公里半径内单日市场需求量,屠宰行业的单厂产量一般都不大。但市场对猪肉的消费存在季节差异,夏季消费量小,冬季消费量大,如何在屠宰厂日产量有限的情况下满足旺季的市场需求?这就需要靠冷冻库的储存来解决。华宝屠宰厂夏季日产量的85%为鲜肉供应,15%入冷冻库储备。可见,建冷冻库,一是可以规避养猪业的市场风险,二是可以调节猪肉市场需求的季节性差异。该公司目前也开直营店,试图用足屠宰厂的产能,将猪肉做各种深加工、扩大销售方式、延长肉类保质期,在直营店销售。该公司经理形象地总结道,“一产起家,二产发家,三产看各家(即根据各企业情况量力而行)”。

可见,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自有其模式和逻辑,即从种植业、养殖业起步,资金累积到一定程度后,根据保鲜所要求的配送半径内的市场需求量,立足于县域发展,建立保鲜库或者冷冻库。从第一产业发展到第二产业最为困难,也最为关键。这个过渡实现不了的话,第一产业的经营就会充满市场风险,就会存在发展过程中无法突破的瓶颈。这个过渡完成后,就可以主动、从容地决定发展第三产业的节奏与规模。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特点就是小规模起步,小切口进入,小尺度在地化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在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不同于大张旗鼓引入大资本进行大规模开发、大幅度炒作,结果可能大进大出、大起大落的流行商业模式。

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固然有其模式和逻辑,但它的出现,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此条件只有在一定阶段方可存在。也就是说,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非完全是地方政府或者企业自身规划的结果,而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系列因素交汇产生的结果。

那么,所谓一定的条件和一定的发展阶段到底指什么?我们大概可以做这样的表述:在地农业龙头企业资金积累到可以进行第二产业创业之际,县域内乡村空心化趋势基本得以扭转,常住人口不降反升;县域内交通条件大为改善,恰逢县域务工与在家农业兼业的生计模式得以实现;由种养业发展起来的二、三产业工人本地化;县域农副产品市场需求量稳健增长,在地农业龙头企业新鲜农产品覆盖县域市场。与其说这是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具备的条件,不如说这也是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表现或结果。事实上,这些因素之间相辅相成,构成了打破“空心化”恶性循环,并超越“空心化”的力量。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事实不容忽视,即这一切是发生在一个农业大县和过百万人口的大县的县域范围内,而并非发生在一个乡镇或一个人口小县的范围内。

五、内发型发展及适当的区域范围

日本上智大学鹤见和子[13]以主张“内发型发展论”闻名,她重视传统在内发型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发展过程必须以“地区”为单位,基于地区的资源与传统,但地区的规模不能太大。“‘规模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在这种条件下,居民本身才有可能对生活与发展决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同时,她强调内发型发展也需要引入外部要素,与现代化模式相辅相成。鹤见和子[14]还撰写长文《内发型发展的原型——费孝通与柳田国男的比较》,而费孝通对鹤见和子的对自己思维的解释并没有提出异议。从中可以认为,费孝通和鹤见和子的共同理论便是“内发型发展论”。费孝通也自认为其关于小城镇发展的看法“很可能与日本鹤见和子的‘内发型发展论’有相通之处”,所以,费孝通邀请鹤见和子于1982—1984年间共同考察了江苏省城乡发展。他们注意到江苏小城镇人口增长迅速,所以重点了解小城镇及社队企业的发展路径问题,并从内发型发展的视角加以研究。

费孝通在考察20世纪80年代的苏南模式时,认为其也是脱胎于传统模式的。这里的传统模式包括两种:一是传统的大家庭模式;二是人民公社时期的“一大二公”模式。也就是说,大家庭模式、“一大二公”模式、苏南模式,这3种模式是一脉相通的。“我想说在苏南模式中的社区所有制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家庭所有制的发展。公社和生产队一般都被认为是社会主义时期的新事物,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确是应当这样认定的。但是如果再一想,为什么公社这个制度能这样容易为中国农民所接受,而且运行了二十多年?过去很少有人敢于提出这个问题,但是我想是值得加以思索的。在生产队的具体运作中,我看到了传统大家庭的影子。‘一大二公’,何尝不是大家庭甚至推而广之到一个家族的指导思想?家长做主,统一指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又岂不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根本组织原则吗?从这个角度去看,社队企业的发生,它的经营方式,招工和分配原则,无处不能从传统的大家庭模式里找到对应。”[15]费孝通[16]还说:“苏南的乡镇工业模式是在公社集体经济的底子上出现的,依靠农业集体的积累,再加上外界的条件,如城市的技术、设备的支持,从而产生出有自己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来。”鹤见和子讲内发型发展时只是说,“不把整体社会当作内发型发展的单位,而是通过对地区的限定”,但她并没有说这个限定的地区的规模究竟有多大。当鹤见和子和费孝通以内发型发展视角一起考察1980年代苏南社办企业时,显然是把乡镇(公社)作为“内发型发展”的地区范围。

费孝通特地提及人民公社时期的“一大二公”模式与1980年代社办企业的相通性,可以说他也在一定意义上将人民公社视为内发型发展的一个阶段、一种形式。关于这一推断,从鹤见和子对新中国成立前夕费孝通去留选择的描述中也可以得到某种印证。费孝通可以选择去中国台湾地区或者赴英国、美国,但他选择了继续留在清华大学,并于1949年10月在北京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鹤见和子[14]67-68引述道:“1948年12月间还在北京的雷德菲尔德夫妇对当时费孝通的心情是这样说的:‘一向乐观和勇敢的费孝通,那时担心的是能否同共产主义者一起有效地工作……费孝通曾告诉我们,他觉得有关发展中国工业和农业的见解,他同新政权的利害关系基本上是一致的。他认为,如果能够度过过渡时期,他就能够为中国继续发挥一些作用,也许能够为中国干出一番事业’。”鹤见和子的意思是:费孝通似乎了解中国共产党关于工业和农业发展的思路,并预见到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将绘制一幅怎样的蓝图;费孝通期待并相信新中国工农业的发展道路将与内发型发展路径相近,即工农联盟、工农业协调发展,工业化是在地的,不是以破坏农村和农业为代价的,由此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欧的工业化道路。

如果我们能够从内发型发展的视角看待人民公社的实践探索,并将其视为中国社会传统发展过程中承前启后的一个阶段,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人民公社事实上是试图在地区的小规模范围内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指出:“那时我国的乡村将有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研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1961年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社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有步骤地举办社办企业。社办企业,除了用国家贷款举办的以外,可以由公社单独投资举办,可以由公社和大队共同投资举办,也可以由几个公社联合投资举办。”但在人民公社要不要举办社办企业问题上,中央显然有过政策上的反复。如1962年颁布的《人民公社六十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对一年前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内容的否定,该条规定说:“公社管理委员会,在今后若干年内,一般地不办企业。已经举办的企业,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的,不受群众欢迎的,应该一律停办。需要保留的企业,应该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别情况,转给手工业合作社经营,下放给生产队经营,或者改为个体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个别企业,经过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由公社继续经营,或者下放给生产大队经营。”“公社经营的企业,都应该直接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都不能妨碍农业生产和增加社员负担,也不能影响国家对农产品的收购任务。”直到1975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发表题为《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河南巩县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的长篇报道,同时在头版配发题为《满腔热情地办好社队企业》的评论,评论指出:“回郭镇公社的社队企业显示,它不仅为壮大集体经济、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而且对于缩小三大差别、加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也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事实上,巩县社办企业的发展并未中断,而是贯穿改革开放前后。当然,改革开放后巩县的社办企业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1992年,我曾去巩县(时已改名为巩义市)考察乡镇企业(即社办企业)。2020年,巩义市入选中国工业百强县(市),这也是在地工业化具有强韧生命力的表现。我们似乎可以说,费孝通关注的大家庭模式、“一大二公”模式、苏南模式(乡镇企业),这3种模式不仅在传统上一脉相通,而且在发展过程中也是先后继替,源远流长。在此意义上,将20世纪80年代的乡镇企业说成是异军突起的新鲜事物,显然并不贴切。

如果我们将一个公社、一个乡镇作为实现内发型发展及在地工业化的区域范围,那么,随着某些发展条件的改善,这个区域范围会不会扩大?以及是否需要扩大?这是鹤见和子和费孝通当时没有讨论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看一看毛泽东对人民公社规模的思考。

1955年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说:“现在的小社和初级社,对于充分地利用劳动力和诸种生产资料,还是一种束缚。到了办大社和高级社的时候,就可以冲破这种束缚,而使整个生产力和生产向前发展一大步。那时候,更加需要发展多种经营,发展为城市和为乡村服务的许多大规模的事业。”[17]小社和初级社的规模小,大社和高级社的规模大,这意味着可以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分工和分业。人口、生产资料规模及地理空间范围越大,分工就越有必要,分工也可以越细化,提供的劳动岗位就越多,就业及对生产资料的利用就越充分,产生的效率也越高。毛泽东进一步说:“有些地方,合作化以后,一时感到劳动力过剩,那是因为还没有扩大生产规模,还没有进行多种经营,耕作也还没有精细化的缘故。对于很多地方说来,生产的规模大了,经营的部门多了,劳动的范围向自然界的广度和深度扩张了,工作做得精致了,劳动力就会感到不足。这种情形现在还只是开始,将来会一年一年地发展起来。农业机械化以后也将是这样。将来会出现从来没有被人们设想过的种种事业,几倍、十几倍以至几十倍于现在的农作物的高产量。工业、交通和交换事业的发展,更是前人所不能设想的。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项事业也是如此。”[17]毛泽东非常看重“大社”之“大”的优越性,所以他认为不能长期停留于半社会主义的小型合作社上,而必须创立“人民公社”。毛泽东说“人民公社好”并非笼统指其“大”“公”,而是指其因为“大”,才能在较广阔的空间范围内扩大生产规模,才能深化在农民组织化(而非市场化)基础上的分工与协作,才能发展出多种经营,才能较大量吸纳农村劳动力;因为“公”,才能使农业、工业、商业、交通、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在广大的农村区域范围内得到高度协调、深度融合及合理布局的发展。如果不“大”不“公”,便不可能把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起,也不便于领导。不过历史已经证明,过于激进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是错误的。

如果我们把当年人民公社的空间范围(乡镇)扩大为县域,就可以看到其立足在地开展多种经营,工农商学兵并进,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的主张,与今天以县域为单位的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内在关联。在交通条件大幅度改善、生产要素加速流动、人流物流的距离成本大为降低的今天(即毛泽东说的“工业、交通和交换事业的发展,更是前人所不能设想的”),在地融合一二三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单位空间,是应该并且也可以从当年人民公社的乡镇范围(所谓“一大”)扩大到更大的县域范围。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以县域为单位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立足县域布局,以县(区)为单位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我们认为,这样的发展目标,只有内发型的发展才可能实现。因为如果引进外部大资本、大项目到县域发展,当地农民只能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普通打工者(外来大企业甚至不愿意招本地工,因为担心管理上的麻烦),不可能分享到产业增值收益;县域只能成为生产基地或原材料供应地,项目的产业链主体不可能留在县城。只有致力于内发型发展,方可建构比较良性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降低乡村“空心化”程度。可以说,费孝通关注的大家庭模式、“一大二公”模式、苏南模式(乡镇企业)的相通之脉——内发型发展,可以延伸到今天的县域乡村振兴战略。

六、结论

已有关于县域城乡间流动的研究,大多是从家庭策略选择的角度开展的,或是因家庭教育需求,或是因家庭婚嫁需求而不得不到县城租房、购房,安一个“在空间上撑开的家庭”。县域城乡间的这种流动是点对点(老家与县城)的流动,县城只是教育消费或者住房消费的场所,其实质不过是一个微缩版的城乡不平等关系图,难以由此展开我们期待中的县域乡村振兴画卷。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郓城县10年来常住人口的增长,让我们看到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迹象及初步的积极社会效应,这个局面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在较长时段的发展过程中演变交汇而成的,并非地方政府一时规划或者企业果断决策的产物。如果要归因的话,大概应该归因于立足县域诸种资源的内发型发展。真正能够在县域实现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发展的,一定是整合了在地诸种资源的扎根的可持续的内发型发展。在这样的发展格局中,县域城乡间流动就不仅仅是县城与乡村老家之间的点对点的流动,而是县域全域性的生产要素的流动与整合,这才是有望超越“空心化”的县域乡村振兴的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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