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篇 筑牢公共卫生法治屏障 以良法善治推动我省爱国卫生工作
2021-12-05法工委
人民之声 2021年7期
文 法工委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在卫生健康方面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在修订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评估工作中,针对我省实际,将条例从33条增至73条,充实了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扩展了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厕所建设管理、吸烟控制、养犬管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内容,并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强协调,凝聚共识,推动有关热点问题的解决。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条例进行了宣传报道,社会反响热烈。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指出要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多次强调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要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步入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面临更高要求,需要与时俱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适应形势新发展需要,有必要对已经施行十多年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作全面修订,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爱国卫生工作提供牢固的地方立法屏障。经过三次审议,条例于2018年11月29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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