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仙戏《团圆之后》文本创改始末
2021-12-04黄静枫
戏剧艺术(上海戏剧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黄静枫
《团圆之后》是“十七年”旧戏新编的典范,不仅在题旨上实现了反转,在结构上也取得了突破。从最初起意到文本成型,其间屡经修改,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年。历经“初稿本”“选集本”“文艺本”“《剧本》版”“电影本”“修订本”六个版本,莆仙戏《团圆之后》终于被打造成一个鹤立鸡群的“提高本”,不同于一般的“大众本”。(1)陈仁鉴认为:“一个称职的编剧者应当学会两手:一手是要能够编写那些情节通俗、观众容易接受、能卖座养剧团而思想情趣又健康不俗的‘大众本’;另一手是要有耐心和本事编写数个思想内容深刻、艺术水平高、经过千锤百炼后在省内和全国打得响的‘提高本’。只有学会了这两手的编剧者,才能成为领导、艺术家和广大观众上下两头都欢迎的优秀编剧者。”转引自李国庭:《陈仁鉴与莆仙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仙游县委员会文史委员会编:《仙游文史资料》(第5辑),1987年,第106—107页。作为“十七年”期间创作的经典,《团圆之后》无疑极大地张扬了戏曲剧本的文学价值。比较各版本的异同,在社会历史语境中考察它们生成的原因,还原《团圆之后》的创改过程,从中总结“夺胎换骨”的编剧技巧,探究“十七年”时期戏曲文本生产的内在机制,是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初稿本”
1954年,福建省仙游县文教科为集中力量推进“戏改”,成立了县编剧小组。成立伊始,该小组即把传统剧目的发掘、整理和改编作为首要工作。1955年,在收购到的一批旧戏剧本中,小组成员陈仁鉴发现了一个令他心头震颤的本子——兴化传统戏《施天文》(俗名《三天媳妇害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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