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沟通系统的艺术与美学
——尼克拉斯·卢曼的艺术美学沟通观
2021-12-04郑端
郑 端
(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433)
尼克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1927—1998),是现代德国著名的社会系统理论家。身为社会系统思想总工程师的卢曼,以1984年问世的《社会系统》一书为界,其学术生涯前期主要设计系统理论(Systemtheorie)的一般原理,后期则规划高度抽象的系统理论如何落实到现代社会复杂领域的具体操作层面,探究了几个关键的社会功能系统,最终建立社会理论(Gesellschaftstheorie)的宏伟理论脉络。1997年付梓的《社会中的艺术》(DieKunstderGesellschaft)(1)N. Luhmann, Die Kunst der Gesellschaft,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1997.此书有英译本;中译本见《社会中的艺术》,张锦惠译,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一书描述了现代社会里艺术系统这一功能系统,书中提出的艺术系统论是其前期系统理论与后期社会理论相联接的一座桥梁。身为一位百科全书式的社会思想家,卢曼的理论成果跨越贯通社会学、历史学、教育学、文艺美学等诸多学术领域;近年来,国内学界对卢曼学说的研讨,尚未充分重视其艺术系统论所开创的文艺研究新范式。
一、艺术作为社会沟通系统
卢曼艺术美学沟通观的理论背景预设是,社会演化的结果导致现代社会运作的结构层面上出现了一种新的分化形式——功能分化(funktionale Differenzierung)。现代社会作为一个全社会总系统逐渐分出形成了独立自律、迥然有别却又并行不悖的诸多功能系统,作为社会子系统的艺术系统(Kunstsystem)是诸功能系统之一。艺术与政治、教育等其他相邻的社会功能系统在结构上是高度相似的,但是在系统的运作(Operation)层面上却彼此迥然不同。在艺术系统内部执行的基本也是唯一的运作元素是艺术沟通(Kunstkommunikation),艺术沟通就是艺术运作,艺术本身是一种社会沟通(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