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地合作共建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实践与启示
——以重庆国家储备林项目为例
2021-12-03罗廉
林业资源管理 2021年1期
罗 廉
(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 401121)
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途径,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要工作,是深化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建设国家储备林作为准公共产品,资金需求大、成果显效慢,除少量中央投资扶持外,大部分都需承储主体自筹资金投入[1]。为破解林业长期存在的投融资障碍,充分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2015年起,国家林业主管部门与国开行、农发行等开展战略合作,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融资规模大、周期长、利率低的优势,指导各地依托国有平台对接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吸引市场主体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2019年,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开发银行支持下,重庆市政府引进中林集团成立央地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承接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的统借统还平台和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主体,以央地合作共建的形式,在重庆启动实施33.33万hm2(500万亩)国家储备林项目。
1 央地合作共建国家储备林项目的主要进展
1.1 国家鼓励和培育国有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实施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提出,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组建或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投入,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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