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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必要、可能与路径

2021-12-03张红兵吴亦繁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养老机构老年人

张红兵 杜 潇 吴亦繁

(河北开放大学,石家庄 050080)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老龄化已成为当前世界很多国家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我国也不例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我国60周岁以上的人口总数达到了2.54亿,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达到了18.1%;其中,65周岁以上的人口总数达到了1.76亿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12.6%[1]。根据预测,2025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2033年会突破4亿,2053年则将达到峰值4.87亿[2]。我国正在向深度老龄化社会快速迈进。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龄工作,陆续出台《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2016—2020年》《“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老年教育和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但与同样存在老龄化问题的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老龄化属于未富先老,相应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都未做好准备。如何破解老龄化难题,有效解决我国数量庞大的老年人群体的教育和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学术界和各级政府部门关注的重要议题。

国外对老年人教育和养老融合的实践和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比如,1973年法国就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所第三年龄大学,其最初的服务对象包括社会上所有的成人群体,但实际参加的以老年人为主,学员平均年龄达到了65岁。法国第三年龄大学的运营依托于正规高等教育机构,其教师也主要来源于大学教师。老年学员如果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后,可以获得学位[3]。经过近50年的发展,法国第三年龄大学的名称、参与对象和教学内容等都与时代发生了同步的发展变化,但其终身教育的理念一直贯穿始终,并持续保持着较高的学术水平。英国的第三年龄大学创建于1982年,不同于法国的组织和管理模式,其具有显著的“自助式”特点,即自发成立、自主组织、自愿分享、互助协作。加入的人在身份上没有区别,既是学习者,也可以是教学者;既是参与者,也是管理者。其秉承志愿奉献、相互分享、服务他人的理念,在教学组织上,以老年人自发组织的相互传授和分享的活动为主,虽然也跟高等教育机构有联系,但很少直接接受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服务。在经费来源上,不依靠政府,主要是靠志愿服务、学员学费等自身途径来解决。在学习方式上,以小组互助或分享型学习为主,既有线下形式也有线上形式,主要取决于参加人的意愿和兴趣。美国的老年教育机构和形式相对更加多元化,从教育机构的形式来说,主要有老人游学营、退休学习学员、老年人服务与信息系统、老年大学4种形式,在经费支持上,由于政府支持有限,他们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补助、财团投资、学员学费、企业捐助等多种途径。整体来说,国外老年教育与养老的结合在理念上主张积极养老理念,强调教育与养老的相互结合和促进,主张老年人通过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和实践活动,提高技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同时还强调老年人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要积极发挥自身价值,回报社会,充分实现老年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

我国对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研究主要包括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理论和理念基础、发展模式、实践模式及经验、发展面对的困境、实践策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研究内容主要聚焦在实践模式、发展路径、问题和对策方面。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理论依据主要有终身教育理论、积极老龄化理论、成功老龄化理论、需求幅度理论、生态系统理论和第三年龄理论等。虽然不同的理论在老年教育中应用的视角不同,但其对老年教育研究的共性在于:一是强调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强调要保护和尊重老年人的受教育权;二是认可老年人的社会价值,不认为老年人是社会的包袱,而是强调通过对老年资源的积极开发,老年人仍然可以为社会奉献价值,做出贡献,老年人力资源仍然是社会发展的财富[4-9]。在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发展模式上,我国不同地区结合地方特点,分别探索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如“一对一”“多对多”“示范校”“四师一体”等合作和发展模式。在问题和对策方面,我国学者具有普遍的共识,即观念和认识不足,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资源建设滞后,保障制度不健全,师资力量缺乏、投入不足等是制约老年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对策和建议大致包括加强宣传、促进理念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和体制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组织和建设特色化教学资源,探索教学组织形式创新,建立健全养教结合保障体系等方面[10-17]。

综上所述,通过对以往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研究文献的研究和梳理,可以发现,我国从事老年教育的相关机构和研究者分别结合各自的地方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实践和研究活动,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和经验,这些探索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为我国其他地区推进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指导,有助于推进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进一步普及和规范。但总体来说,目前对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研究和实践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目前的研究大部分是以老年教育机构作为主体和视角来进行的,以养老服务机构作为主体开展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实践的研究较少;二是当前的研究视角单一,多是从教育学的视角出发,缺少以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学角度对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实践和思考。因此,本文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通过“赋权增能”,研究老年教育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推动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具体发展路径,从理论上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养老和教育的结合,拓展养老和教育问题相结合的研究内容和视域,促进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研究的系统化;从实践上也能为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现实依据,并根据实践中反馈的问题为其科学发展寻求对策和建议。

二、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1.老年教育

老年教育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西方国家常常称老年教育为“第三年龄教育”,它是根据人一生不同的年龄段进行分期,分成了四个相继的年龄期,即儿童及青少年期、职业及谋生期、退休期和依赖期。第三年龄对应的就是退休期,这一时期的人如果在整体上处于较好的状态,则通过教育活动能使自身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既能充分实现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又能相对缩短依赖期的时间,提高人生整体生活质量,降低家庭和社会负担。我国对老年教育的定义是指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继续教育而开展的教育活动,教育目的是帮助老年人开阔视野、丰富生活、增强体质,加强老年精神文明建设。基于此,我们的研究采用施祖美教授对老年教育的定义:老年教育是以退休后的老年人为教育对象,以满足老年人求知、进取、康乐、有为的需求为教育目的,促进老年社会参与,实现老年价值,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与生命价值的教育过程[18]。

2.养教结合

目前学术界对“养教结合”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概念界定,《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19]据此,养教结合实际是属于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服务和老年教育服务相结合的一种服务模式,是对老年教育服务范围、内容的进一步延伸和内涵的进一步拓展,是对养老服务和老年教育有效融合的促进,本质上是要实现促进健康养老和创新终身学习的双重目标。

3.社会工作者

对于社会工作者的定义,《中国社会工作百科全书》的界定是“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20];邓伟志[21]认为“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王思斌[22]结合我国社会工作的情况,界定社会工作者是“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从事职业性社会服务的人员”。据此,本研究中所采用的社会工作者即是指按照社会工作的价值准则,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其具有明确的价值准则、专业性和职业性三个基本要素。

(二)相关理论基础

1.赋权增能理论

美国《社会工作词典》中对增能的定义:帮助个人、家庭、团体和社区提高他们个人的、人际的、社会经济的和政治的能力,从而达到改善自己的状况的目的的过程[23]。它强调通过赋予个人或团体“权利(power)”,来激发社会主体的潜能。赋权是手段,挖掘或激发社会个体或群体的潜能是结果。社会个体或群体在赋权的情况下,通过自主努力,以自助的方式,充分激发自身潜能,可以有效提高自身能力,从而有效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自身价值。对于养老机构或老年教育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来说,基于赋权增能理论的价值取向和实践导向,能为他们的工作提供指导。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增能干预,有助于他们帮助老年人客观认识自身的各种变化和特点,帮助老年人既充分认识自身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也意识到老有所学的必要性,进而通过重新学习,激发潜能,提高掌控环境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2.积极老龄化理论

“积极老龄化”最早是由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它在《Active Ageing A Policy Framework》(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中对积极老龄化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阐释,即积极老龄化是指老年人不仅能保证身体各项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健康,而且也能根据自己的潜能、需求、爱好,参与到社会生活中,为社会创造价值。世卫组织对积极老龄化的定义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强调积极老龄化是种过程,是以提高生活质量,能够持续参与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满足老年人各种生理和心理需求为目的的,而不是简单地延长生物寿命。二是辨识各种影响因素,重视个人生命历程。健康老龄化受多重因素影响,要达到较高的生活质量,除了老年人自身的努力外,外在因素的推动和配合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必须重视外在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社会服务、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同时,也要认识到老年人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不能简单地把老年人群体看成单一的同质性群体,要在政策制定或制度设计上提前考虑到这些内容,并提前介入。三是强调所有的老年人都平等地享有老年教育的权利,不能因为地域、经济状况、信息获取渠道等方面的差异而区别对待。四是认可老年人的价值和贡献。现在很多老年人在退休后还在持续进行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工作,包括各种志愿服务,以及照顾儿童等家庭无酬劳动。这些都是为社会所做的贡献,应得到认可。

3.成功老龄化理论

成功老龄化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哈维伯斯特[24]于1961年提出,之后根据不同的研究取向发展为不同的定义和模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学者Rowe和Kahn对成功老龄化的定义。Rowe和Kahn[25]认为成功老龄化应至少具备三项关键的特征,包括生理、心理和社会三个层面的要素,即在生理上要保持健康,降低疾病和失能的风险;在心理上要维持正常的心智,具备正常的认知能力和身体功能;在社会参与方面要具有持续参与的能力。具体来说,在生理层面,老年人要重视疾病的预防,要定期体检,均衡饮食,适当运动,降低各种疾病对健康的影响;在心理层面,老年人要具备正常的心智和身体功能,能独立地照顾自己的日常起居,能够依靠自身独立生活;在社会参与方面,老年人能与他人保持和谐的社会关系,能持续地参与社会各种活动。可见,在成功老龄化的过程中,老年人的上述三个特征既是必需的,相互之间也会互相影响。只有保持生理和心理上的健康,老年人才能保持独立性,才能具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去适应家庭和社会的各种关系,而和谐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则会反过来进一步有助于老年人维持好的身心状态,从而能保证较好的晚年生活质量。

三、“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的必要性

(一)扩大供给,满足老年人养老和教育需求的有效路径

由于人口基数较大,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人口绝对数量的增长十分迅速,老年人的安养问题已成为我国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养老和教育既是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也直接影响到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面对我国急速增长的老年人口数量,当前无论是养老服务业还是老年教育业都严重供给不足,常常出现养老院的“一床难求”和老年大学的“一座难求”现象,老年人养老和教育供需矛盾突出。受制于目前养老服务体系和教育体系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老年人的养老和教育服务并未形成同轨化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养老服务,老年教育机构主要提供教育服务。在现有模式下,老年人养老和教育的供需矛盾无法得到有效缓解。“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探索对两种服务进行双向融合,即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增加教育功能,使其在提供养老服务的同时,融入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社会教育、生命教育等老年教育的内容;在老年教育机构中增加养老服务的功能,使其在提供老年教育的同时,增加社区照料、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等养老服务的内容。从而在不增加养老和教育机构的基础上,有效增加养老和教育供给,更大范围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和教育需求,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二)打通终身教育“最后一公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

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各环节的最后一环。实施“养教结合”策略,能有效覆盖到各类型的老年人群,有助于打通终身教育“最后一公里”,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在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中,自我健康管理是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养老策略。过去,由于部分老年人缺乏自我健康管理知识,缺乏对自我保健、自我监护和自我管理的意识和技能,导致其由第三年龄下降为失能、半失能的第四年龄,这不仅增加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也降低老年个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实施“养教结合”,将养老和教育融合,精心规划老年教育课程,设计适合老年人的教学内容和活动,使健康保健、疾病预防、基础康复等知识和技能融入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教育中。通过教育强化、提高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的主动意识,从而提高其自理能力,提升生活品质,实现教育的终身化发展。

(三)整合养老和教育资源,优化服务模式的重要途径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教育需求,国家设立了一系列的老年教育机构,如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等。这些教育机构在一定范围内满足了部分老年人的教育需求,但受制于网点距离、学费等制约条件,这些老年教育机构的服务范围难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老年人群。而生活在养老院、敬老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中的老年人,多被集中管理和照顾,且一部分老年人还是失能、半失能,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提供日常护理、健康管理等生活照顾服务,模式单一、机械化。这不仅造成老年人生活品质下降,而且由于缺乏疾病预防、健康促进等教育内容,不利于老年人学习自我预防、自我护理的知识和形成独立生活的能力。“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整合养老服务和老年教育资源,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增加教育功能,或者在老年教育机构中增加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或者实现两者的强强联合,在不增加网点投入的情况下,可以有效扩大现有服务网点的承载面。这既是当前条件下扩大老年人养老和教育覆盖面的经济路线,也是提高老年人养老和教务质量、优化服务模式的重要途径。

(四)赋权增能,促进健康老化和成功老化的重要手段

老年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对老年人的赋权,激发老年人参与、组织、促进和交流的意识,形成自主、独立的学习习惯和历程,使其不仅能认识到自我的价值,更能通过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回馈社会;最终达到赋权增能、展能的目的,不仅实现老有所学,也要实现老有所为。“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强调赋权增能,通过个体、人际关系和社会参与三个层面,增强老年人日常所需的各种知识和技能,提升获取和控制资源的能力,提高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和独立性,提升晚年生活品质。从个人角度来看,“养教结合”使老年人进一步增强了疾病预防等自我控制和管理能力,加强了主动作为的意识,提高了独立自主的能力,使其不仅收获了健康和快乐,也提升了幸福指数。从国家层面来看,老年人增强主动预防的意识和行动,不仅可以降低老年人失能、半失能的比例,提高老年人健康指数,还有助于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因此,“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是解决国家老龄化负担,促进健康老化和成功老化的重要策略。

四、“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的可行性

(一)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的巨大社会需求

养老和教育既是老年人的基本需求,也直接影响到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在当前我国养老和教育体系分轨发展的背景下,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主要由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满足,教育需求主要由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等教育机构满足。在现有模式下,养老机构主要提供的是养老服务,虽然也会开展一些诸如保健常识、健康护理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但总体来看,养老机构开展的教育活动和内容相对较少,难以匹配老年人对养老和教育的实际需求。虽然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近几年老年大学等老年教育机构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但相对于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还是难以匹配当前的需求。而且由于物理位置的限制,目前只能满足离老年教育机构距离较近、身体独立性较强、年龄相对年轻的部分老年人的教育需求,而一些高龄老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都被排除在外。我国2.54亿的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人口规模,他们的养老和教育需求是一个巨大的社会需求,推行“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既是老年教育未来的发展模式,也是现行条件下解决我国庞大老年人口养老和教育需求切实可行的路径。

(二)国家政策上的积极推动和扶持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通过制定各项政策和规划,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要“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26];《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支持和鼓励多元化主体、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养老机构老年教育中”[27];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2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具体过程中,要关注农村老年人群体,要“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29]。因此,国家从战略层面已经为老年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依据,特别是为“养教结合”的理念和实践明确了发展方向。下一步,各养老机构和老年教育机构应积极响应国家的规划,主动谋划,科学发展,推动“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理论和实践的创新。

(三)成熟的三级社区教育体系可以依托

《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2016—2020年》指出,要“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依据国家对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要求,我国很多省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并依托这个体系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比如,河北省2017年底在11个市、114个县(市、区)、481个乡镇(街道)、2618个村(社区)建立起社区教育办学机构,河北省老年教育也依托这个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网络体系[30]。再如,黑龙江省,截至2017年底,共开办高等院校老年大学8所;省、市、县电大系统及职教中心、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学院设立老年(开放)大学16所;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社区大学9所、社区教育学院77所,其中64所开展老年教育。同时,各地乡镇、街道有社区教育学校578所,村、社区有教育学习点2332个[31]。“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可以依托现有成熟的三级社区教育体系开展模式探索与创新。

(四)实践上有先行的经验可供借鉴

在国家政策、老年人多元化养老和教育需求的推动下,我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养教结合”探索;其中,长三角一带由于经济比较发达,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和财政投入也比较大,因此取得的经验也更丰富。比如:上海的“一对一(养老机构和老年教育机构)”“六送服务(送师资、送课程、送资源、送活动、送信息、送志愿者)”“示范校”等模式和做法[32];江苏的“四师一体(学务导师、课程导师、养老服务咨询师和心理健康咨询师)”模式[33];浙江的“订单式培训”“多对多(整合教育部门、老年大学和职教集团教育资源,对接街道养老机构,建设养教联盟)”等服务模式[34]。这些先行试验的养老和老年教育机构在教学内容设置、招生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已经探索出一些成熟的模式和经验,可以供后来者学习和借鉴。未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推动,参与“养教结合”的养老和老年教育机构会越来越多,其中的成功做法不仅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而且由于其经验和做法是从基层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更接近我国的实际情况,这为其他开展相关工作的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参考,必将促进“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的进一步创新和服务网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五、“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模式发展路径

(一)建立和完善准入标准,坚持量的普及和质的提高相统一

国家政策是老年教育发展的直接推动力,尤其是2016年《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发布后,各地社区老年教育发展迅速,在数量方面实现了突破性的发展。但是,从服务质量的角度来说,未来,老年教育的发展必须加强质的建设。推动“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发展的同时,应当总结已有的经验,考虑逐步建立“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标准,使未来的进入者能有一个准入标准,同时也为行业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提供一个标准。具体来说,第一,改变现阶段以行政范围为基础设立老年教育机构的做法,改为以人口疏密程度为设立标准。以行政范围为基础的标准虽然简单易行,但具体到实际情况,不同地区人口规模和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条件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因此,新设立的社区老年教育中心等老年教育机构,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以均衡地满足各地区的实际需求。第二,要根据现状,对“养教结合”的各个机构进行功能定位和区分,逐步完善“养教结合”的体系建设。比如,对于一些发展时间较长、经验丰富、影响力较大的养老或老年教育机构,可以把它们发展为“养教结合”示范中心,其主要任务是为其他同类机构传授经验,为新设立的机构提供指导,起示范和引领作用;对于师资、设施和场地比较充足的养老或老年教育机构,可以把它们发展为“养教结合”培训中心或实践基地,主要任务是提供对教师、管理人员和志愿者的培训和实践活动。通过功能区分、相互联系、相互扶持,最终达到促进共同发展,完善“养教结合”老年教育体系的目的。第三,要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参与度。除了传统的宣传渠道外,要加大新媒体的渗透力度,通过微信、抖音、快手、微博等媒介,使广大的老年人能及时获取老年教育的相关讯息,广泛参与“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相关活动,提升参与度。第四,要根据积累的经验,建立和完善“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标准,完善准入、退出和监管机制,推动“养教结合”老年教育规范化发展。

(二)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经费来源和渠道

完善社区养老和教育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巨大的投入。在目前政府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应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经费来源和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和主体参与“养教结合”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和教育需求。具体来说,首先,政府牵头,建立公开透明的“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标准,完善监管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养老和老年教育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水平。其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鼓励社会主体和资金参与“养教结合”体系建设。可以依托现有的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先行试点,推动联合化、规模化、市场化经营,培养一批示范机构,引领和推动“养教结合”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也可以引导和培养普通高校、成人院校和各类企事业团体,借助于其人力、设施资源和影响力,发展成为新型的“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投资主体。再次,要加强对社会资本参与“养教结合”体系的跟踪和监测,提高服务,规范发展。最后,要完善相关的组织和管理建设,逐步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和“养教结合”实施机构三者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要发挥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监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引导优秀的社区养老企业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高质的养老和教育服务。

(三)因地制宜,量身打造适合老年人需求的教育资源

“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教育内容除了疾病预防、健康管理、保健康复等常见内容外,还应该设置层次多元化、丰富化和特色化的课程内容,因地制宜,满足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具体来说,要根据不同的社区特点和老年人的具体学习需求设置学习内容,探索将地方传统文化、民间艺术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量身打造适合本地区老年人需求的教育资源,逐步发展和形成特色明显、多元化的老年教育特色,充分吸引和调动当地老年人参与老年教育的积极性。具体的课程内容可多元化,包括文化传承、休闲养老、技能提升、生活服务、社区特色、贡献服务等。另外,除了特色课程资源的建设和利用外,还要注意学习场地等空间资源的设置和利用,要通过制度设计为老年人的学习空间提供保障。学习场地包括固定场地和开放性场地,场地设计要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按照无障碍标准,设计科学、合理、安全、舒适的学习场所,让每个老年人在其中既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也能感受到学习的乐趣,真正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四)创新教学模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要不断创新“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教学模式,不断丰富老年人的学习收获和体验,持续激发老年人的学习动力和兴趣。比如,除了传统的课堂讲课形式外,倡导老年人自主成立学习团体,自主开展各类生活技能或休闲类学习和交流活动,大家亦师亦友,互相贡献智慧,在交流和分享中收获学习和快乐。或者联系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龄委员会等部门,开展日常疾病预防和保健、科学生活和养老方式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引导老年人形成科学的养老观念和生活方式。或者组建老年人志愿服务队,开展各种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实老年人的服务、学习经验,提升老年人的社会价值感,提高老年人进一步贡献社会的能力和机会。还应进一步开发基于大数据的“养教结合”老年教育互动学习系统,设计基于学员互动、师生互动、管理人员互动、志愿者互动和社会互动等不同的互动系统,不断促进这一系统的功能和效果的完善,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学习需求[35]。另外,还要利用大数据的数据挖掘功能,发现不同群体或个体的学习偏好,采用自动推送、主动提供等形式,满足每个人的学习需求,使每个人都能在学习中找到乐趣,爱上学习,活到老,学到老。

(五)规范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养教结合”老年教育需要大量的专业师资和社会工作者。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既是“养教结合”老年教育当前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也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其发展水平的重要措施,对其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各种专业技术、管理和服务人员都比较紧缺的背景下,首先,要整合和优化现有的师资和管理队伍,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对于人员不足的岗位,可采取固定期限聘任、兼职聘任等方式,满足当前的教育和管理要求。要进一步创新管理,对一些资深或管理能力较强的老年学员,可以把他们发展为班干部或志愿者,协助承担一些行政管理或志愿服务工作。也可以吸收老年学员中退休的教师、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成立社区志愿服务队,利用这些老年学员的专业知识,为社区提供志愿服务。或者成立互助小组,针对社区中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等需要照顾的对象,由志愿者和他们“一对一”结对,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基础医疗服务、教学支持和精神抚慰等方面的服务。其次,要进一步拓宽专业人才培养渠道,依托高等院校等机构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支持大专院校设立养老和老年教育相关专业,扩大相关专业人才规模。利用“学分银行”“1+X证书”等制度设计,打通职业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增加“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人才供给渠道。发挥开放大学的“互联网+”优势,开展养老服务、老年教育等社会工作者在职继续教育,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

(六)加大赋权增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根据增能理论,增能模式包括个体的主动增能和外部增能两种模式。主动增能强调个体的自我提升,外部增能强调为个体主动增能提供良好的环境。就“养教结合”老年教育中的老年人来说,可以从个人、人际关系和社会参与三个层面来主动增能。从个人层面来说,要调整心态,提高自信,增强对新的社会角色和环境的适应能力,充分认识到老年教育对自己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和社会活动,实现助人和自助,通过积极作为,提高改变自身和环境的能力。从人际关系层面来说,要积极与他人互动,构建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提高社会资源的支持和供给能力。另外,老年人作为一个群体,自身的增能和与外界的互动有利于提升这个群体的社会形象,改善社会对他们的评价,有利于他们为自己争取更加公平的养老和教育环境。从社会参与层面来说,要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以提高与社会的互动能力和理解能力,并激发老年人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提高社会适应力和幸福感。外部增能主要包括政府、养老和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等方面的增能。从政府层面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其规范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建设和投入,加大社会宣传,为“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从养老和老年教育机构层面来说,要转变观念,提升潜能,积极改善养老和教育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批“养教结合”特色品牌,提高社会的认可度和影响力。要建立和完善志愿者团队,引导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各种类型的志愿服务,培养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实践中,协助老年人实现由外到内推动的增能。

(七)构建社区养老保障体系,推进网络化养老与学习服务

要完善“养教结合”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社区养老保障体系,推进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计划,强化健康知识宣传,提升老年人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的意识。在养老或教育场所构筑预防性环境,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因素,提前制定危险应对预案,构筑安全、环保、健康的养老和学习环境,保障老年人开展各项学习活动的安全。要在社区范围内构筑基本医疗保障,推广居家医疗服务,提倡老年人建立和完善个人健康档案,推广有病就医、无病预防的观念。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化社区养老支持体系,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养老和教育融合,整合社区服务中心网络,强化社区基层组织功能,推动在地养老和教育。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老年教育服务。通过设立老年教育信息化平台,建立网站和专栏,实现老年人移动化、碎片化和网络化的学习,设置自动推送和互动功能,帮助无法参加现场学习的老年人依托网络实现自我导向学习[36]。

(八)完善评估和考核机制,推动规范化发展

推进“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规范化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37]。首先,要设立区别化评估指标。由于地区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经济发达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市和农村、人口稠密和人口稀疏地区,老年教育发展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有的机构已经发展了很多年,相应的软硬件设施都很成熟,有的机构刚刚发展两三年,还处在成长和摸索阶段。因此,评估指标的确立也要考虑这些因素,分别调研,分别确立,分别评估,促进老机构的进一步规范,加速新机构的成长,逐步促进新老、城乡“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规范化、均衡化发展。其次,要形成多元化的评估方式。单一指标和方式难以全面考核“养教结合”中“养”和“教”的具体实施效果,可采用访谈、现场调研、老年人自评、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评估“养教结合”老年教育的实施效果。再次,对示范类机构和一般类机构要区别对待。示范类机构是重点培养、起示范和引领作用的机构,它的各项条件都要优于一般类的机构,因此,在考核和评估方面,也要对其赋予更多的权利和义务,并产生出标志性的评估指标和结果,以起到“先富带后富”的示范作用。最后,要建立自我评估省察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我评估体系,使“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既有外部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也有内部的评估省察机制,既接受外部监督,也要加强内部监督。因为老年人是其中真正的亲历者,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是推动“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完善不足的直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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