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宋代士人阶层女性取名风尚探析
——以墓志铭为中心的考察

2021-12-03段舒扬

保定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段舒扬

(北京大学 历史学系,北京 100871)

《礼记·檀弓》云:“幼名冠字”,疏文曰:“幼名冠字者,名以名质,生若无名,不可分别,故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1]2785对于宋代女性的名字,南宋叶梦得称“古者妇人无名,以姓为名,或系之字,则如仲子,季姜之类;或系之谥,则如戴伪,成风之类,各不同”[2]56。游九言则认为,“古之女子不以名著矣,然后世命之实多”[3]278册366。

叶梦得既然认为“古者妇人无名”,那自然是“近世有名”,而游九言的话更是验证了这点。从现存史料来看,自古至今都有有名字的女性存在,而宋代士人之家的女性不仅有名,且有小字和字,甚至宋人还有为女性而撰写的“名字说”,以阐释她们名字的意义。

有关宋代女性名字,刁培俊、张文燕以及杨果分别做过研究[4-5]。他们以宋人笔记等为主要材料,认为宋代女性名字具备以下特点:多带“娘”“姐”“姑”等女性称谓词;多用叠字;多用花或颜色、珍宝以示珍贵之词;常用展现女子品行、智慧以及佛道相关的词语;具有姓名前加“阿”字等特征。但若将视线范围扩大则可发现,这些特征并不完全适用于宋代士人阶层的女性。

笔记之中的下层女性与士大夫生活的交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卷入司法案件而被士大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记载下来,如北宋时期的阿云案中的阿云,判断南宋在室女继承权的经典案例“二女各合得男之半”的涉事人秋菊[6]7538;二是她们充当侍妾俾伎等角色,为士大夫提供日常生活、宴饮、交游或者性等各方面的服务。……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