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非洲国家次区域合作:以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为例*
2021-12-03蓝宏锐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喻 珍,蓝宏锐
(湘潭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引言
跨境次区域合作一般指国土相邻的若干国家在相互毗邻的边疆地区所开展的各种经济合作以及由此形成的跨国经济网络。[1]2有学者提出,只有至少同时满足一个参与方与其他参与方处于不同行政级别,以及合作方之间有地理相邻关系,才能被称为“次区域合作”。[2]17但跨境次区域合作的实践及其研究都在不断发展,而中国参与的跨境次区域合作早已经拓展到了国内非边疆省区和非直接接壤的外部行为体之间。(1)中国地方政府和东盟国家的合作通常被认为是次区域合作,但开创了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创新模式的苏州工业园是新加坡1994年在非地理直接接壤的苏州建立的。类似的案例还包括新加坡分别在2009年和2015年与中国地方政府合作建设的天津生态园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以及中国—印尼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等。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过程中,随着非边疆省区加大对外开放并参与跨境合作,传统的“边界毗连”的合作界限不断被打破。虽然当前跨境次区域合作成为新的研究热点,但相关研究仍然局限在沿边省区。因此,有必要适当拓宽跨境次区域合作的概念界定,以跟进相关实践的发展。本文所指的跨境次区域合作既包括中国边疆省区与陆路边境接壤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传统跨境次区域合作,也包括非边境省区和境外行为体之间展开的相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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