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激励:职教体系中的运用、反思及超越
2021-12-03
职教论坛 2021年4期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一项事关教育变革乃至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学界前期研究更多是对“内容”“路径”的探讨,涉及办学层次、校企合作、证书融通等等。“工具”层面,多为具体政策工具的剖析,工具类型背后指导思想层面的反思暂告阙如。抽象层面的反思无疑有助于跳出“就事论事”的窠臼,从深层面来回答作为方法论指导的“工具手段”的有效性。
职教体系完善,作为一项旨在使多元行动者达成集体行动的宏伟构建,也难免遭遇奥尔森提出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困境)”。困境表现在:涉及多元行动者的场域常会面临一种悖论——共同利益能使大家受益虽为各方所体认,但理性个体却很可能做出“搭便车”选择,最终导致相关方在增进集体利益上不能达成一致行动。谚语“三个和尚没水吃”,形象地概括了这一困境。经济学家进一步探讨了困境的机理——共同利益不是集体成员采取一致行动的充分条件,集体共同利益的增加作为一种“普遍性激励”效用有限。基于此,奥尔森提出“选择性激励”(selective incentive),旨在弥补“普遍性激励”的不足,消解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张力,破解集体行动的困境。如奥尔森指出,“它们(社会制裁和社会奖励)属于可以用来动员一个潜在集团的激励:不服从的受到排斥,合作的被邀请参加特权小集团。”[1]换言之,选择性激励,让个体利己行动在制度设计下成为推动集体利益实现的手段,从而实现了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共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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