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法视角下日本排放核污水入海问题研究
2021-12-02赵无恙
滨州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赵无恙
(中南大学 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海洋环境的保护与保全不仅是国际环境法的重要课题之一,同时也关乎全人类的环境安全。然而,日本在2021年4月的阁僚会议上正式决定,将福岛核电站事故中产生的核污水在2年后开始排放入海,一时震惊世界。此事对海洋环境的损害在各种评议之中已经较为详尽,对于人类身体健康的损害也有各种论断。同时,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第一时间指责日本的做法不负责任,违背国际义务,需要承担国家责任。建议周边国家采取法律手段以阻止日本行为的声音层出不穷,也有学者指出了追究日本责任的途径。[1]
然而,谴责与讨论未能阻止日本。据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官网的新闻稿称,IAEA已经正式启动对日本排放核污水入海问题的多年期审查工作,并计划在污水排放之前、期间和之后向日本提供支助。IAEA在表明会参与日本的核污水排放事宜之后,后续的行动显示核污水排放已正式进入准备阶段。显而易见,日本不会轻易放弃排放核污水入海的计划,但好在已经有其他国际法主体参与其中进行监管与合作。
尽管IAEA的参与并不能保证日本完全履行国际义务,但在特别工作组的监督下,日本已不太可能恣意妄为。在这种情形下,周边国家或国际组织继续谴责日本已经失去意义,关注如何使日本承担国家责任为时尚早,讨论IAEA将会如何帮助日本开展核污水排放工作在当下是最恰当的话题。在这种背景之下,厘清日本选择向IAEA请求协助的原因,设想它们将会如何开展合作,预测合作会有何种影响是值得进行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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