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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资源下乡:利益主体、风险与规避

2021-12-02李开欢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主体资源农村

李开欢

(广西民族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后,农业、农村成为国家战略发展新阵地,越来越多的资源将下放到广大农村地区。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9)》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国家财政“三农”支出规模达到了20 786亿元,占到全国财政支出的9.40%[1]。近年来,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农村发展,加大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开展了如“危房改造”“农村厕所革命”“乡村风貌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一系列项目建设,给地方农村地区带来大量资源。然而正是由于农村地区汇聚了大量的公共资源,成为了各利益主体资源分配场域,诱发了农村基层治理失秩的风险。公共资源下放其本身拥有着巨大的正外部性,如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发展等。但如果分配不合理、下放效果不好,除了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外,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进程,甚至还会影响到对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信任等。因此,有必要区分资源分配场域中各主体的身份地位,厘清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分析公共资源下放过程中容易产生风险问题的环节,探索化解风险的办法,进而保障公共资源有效下放。

一、公共资源下放的实现途径

公共资源下放,也可称为资源输入或资源下乡,是国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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