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对滇黔桂边脱贫农户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及其对策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系列研究之三
2021-12-02陈丽
百色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陈 丽
(百色学院,广西百色 533099)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序幕,构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在此过程中,金融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之一。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等多部门不断完善金融扶贫政策体系,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投向贫困地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此,脱贫攻坚期实施的诸多金融帮扶政策,在“十四五”时期还将在防止致贫返贫、缓解相对贫困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可以预见,未来国家必将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的资金投入,如何保证扶贫资金在培育、提高脱贫农户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发挥最大效益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2020 年底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我国正式进入“后脱贫时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大限度减低返贫风险,已经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这种背景下,以农户可持续生计体系为分析框架研究扶贫资金投向对滇黔桂边脱贫农户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在对滇黔桂边脱贫农户生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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