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日韩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考察分析
2021-12-02张希敏谢舒音
百色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张希敏,谢舒音
(1.厦门大学,福建厦门 361005;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建漳州 363105)
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与更新,音乐的传播模式也在不停地发生变化。从最早的自动卷轴钢琴(player piano)、自动点唱机等,发展到后来的有线电视、卫星广播与数字网络,可以说是数字技术改变了著作权制度,对整个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1](P24)然而,数字技术让复制和销售音乐作品变得方便快捷的同时,也让创作者权利被侵犯的不法行为更易发生。各个国家都在不断地调整应对措施,以解决数字音乐的版权安全及其保护问题。目前,中国数字音乐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理论建构和实践上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诸多困难与挑战。国外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成功经验为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启示。当下及未来数字音乐的发展势头强劲,面对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侵权问题,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只有结合自身的基本国情和音乐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借鉴世界各国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有益经验,才能更好地促进音乐产业及其版权维护的健康发展。
一、美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考察
美国作为音乐文化产业大国,音乐版权制度确立已经有200 多年的历史,美国音乐界有很强的产业保护意识,在世界范围内牢牢占据着音乐产业领导者的地位。[2](P143)美国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普及为他们的数字音乐发展提供了丰饶的滋养,同时也出现了普遍的非法下载和侵权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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