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会计制度下的卫生事业单位精细化核算分析
2021-12-02朱雪美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10期
朱雪美
(江苏省泰兴市大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苏 泰兴 225441)
2015年财政部颁发了政府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并在2017年开始实施,又于同年10月颁发《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 〔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并在2019年开始正式实施。这对卫生事业单位来说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各单位的精细化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对其进行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政府会计制度对卫生事业单位的新要求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部分内容发生了变化。如会计核算精细化、财务管理精细化、预算管理精细化。
(一)会计核算精细化
政府会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具有更高的优势,可以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进行融合。具体来说,政府会计制度中的财务会计中通常采用权责发生制,共设置一级科目5类77个,这种方式下进行核算可以将单位的财务信息得到具体的反映。在政府会计制度下的预算方面,则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方式,共设立一级科目3类26个,在这一方式下的核算中可以使得预算报告得到更加全面地反映。除此之外,在政府跨级制度下科目设置、报表体系等方面的核算有更高的要求,明细核算的内容包括单位、来源、项目、支付对象、经济分类等多个方面。
(二)财务管理精细化
卫生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不同,业务方面更加复杂,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也更高。在《政府会计制度》中,财务会计的核算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在这种体制下进一步地体现了财务会计的职能,同时单位的经济业务也能得到更加全面地反映,如运营成本、资源消耗、各期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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