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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的传播使用探析

2021-12-02李梅宇赵江民

兵团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李梅宇,赵江民

(1.新疆师范大学 青年政治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2.新疆师范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语言文字承载着文化,传播着文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灿烂文化的重要载体,它凝结着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智慧和文明。新疆作为四大文明、三大语系的交汇地,因特殊的区域、地理、民族结构特点,其语言文字的传播使用也呈现出独特性。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政策支持、经济保障、学校教育、媒体宣传多维度的合力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得以广泛、有效传播。如今,各民族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早已“润物细无声”般地融入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这七十多年的历史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的传播使用工作于稳步推进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在传播路径方面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播使用的背景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的传播使用由来已久。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各民族在原来自发交流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经济与生活发展的需要,开始更加自觉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创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播使用的新局面。新时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新疆的传播使用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

(一)时代背景

1949 年10 月1 日,新中国成立,社会面貌焕然一新。经济上,转变了生产力水平落后的状况,人们贫困的生活得以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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