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影响的研究
2021-12-01赵福明
上海商业 2021年11期
赵福明
一、引言
普惠金融是指以有效的方式使金融服务惠及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尤其是那些通过传统金融体系难以获得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2005年提出至今,普惠金融为我国做出了巨大贡献。截至2019年,我国农民可支配收入从2005年的3370.2元上升到16020.7元。2019年9月28日,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预示着普惠金融体系在我国的愈发完善。
山东省在发展普惠金融维度紧跟国家步伐,但在绝大地区的农村依旧存在庞大的低收入群体,这就使得如何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落实普惠金融对农村的帮扶发展具有了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山东省部分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测度
1.数据来源
本文包含2015—2019年济南市、青岛市、德州市、淄博市、威海市和菏泽市等6个市区的数据,主要通过《中国统计年鉴》《山东省统计年鉴》与《各市(县)区统计年鉴》收集所得。
2.普惠金融指数(IFI)的构建
本文使用Sarma(2010)提出的普惠金融的测量维度进行6个市区IFI的构建。分别从金融渗透性、金融普及度和普惠金融效率三个方面整合普惠金融发展体系。金融渗透性方面,由于当今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仍以地理区域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人员数量计算,会出现误差。因此,金融渗透性指标选取的是2018年人民银行提出的人均消费水平指标r1。金融普及度由地区年度人均贷款r2表示,人均贷款r2为金融机构年末贷款占地区总人口的比重。普惠金融效率主要由贷款使用效率r3来解释,即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与当地GDP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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