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夫妻:中国形婚群体的剧班协作、达标表演与身份失调
2021-12-01丁依然董晨宇
妇女研究论丛 2021年6期
关键词:研究
丁依然 董晨宇
(1.2.中国人民大学 新闻学院,北京100872)
近年来,中国同性恋群体逐渐崛起,社会态度的积极变化亦引人注目。不过,就中国社会的主流文化而言,大众对同性恋群体的误解和偏见一直未从官方渠道得到疏解,该群体大多停留在“认同自我的性别身份但不‘出柜’”的生存状态[1](PP 142-153)。在一项面对中国7577位18岁以上LGBT者的调查中,敢于公开承认自己真实性取向的同性恋者只占3%[2]。一方面,国际社会对“性”日益开放的态度鼓舞同性恋群体萌生自由追求同性恋爱关系的期望;另一方面,受制于中国社会特殊的孝道压力和传统价值观念,中国同性恋人群不得不策略性地呈现自我身份。这种矛盾迫使越来越多的中国同性恋者进入形式婚姻之中。
形式婚姻(即流行文化中所称的“形婚”)是指两位生理性别相异的同性恋者协商组建家庭,且双方均保持经济、生理、人格等方面独立性的行为。此类婚姻具有完整的法律意义[3]。既有研究指出,“形婚”现象更多地发生在中国或者是其他提倡孝道的亚洲国家[4](PP 667-684)[5](PP 260-280)。对于中国形婚群体的规模尚未出现官方数据。中国最早且最受欢迎的形式婚姻网站之一Chinagayles.com提供了一项间接证据:截至2014年9月,该网站上已经拥有超过36万注册用户[6]。考虑到中国同性恋群体呈现出相当年轻的特征,年龄在34周岁以下的人数比例高达94%,中国潜在的形婚群体规模可能十分庞大。
形婚虽然可被视为同性恋群体应对社会压力的策略性的解决方案,不过,它往往只是解决问题的起点而非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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