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办学调研及探索实践
——以厦门高职院校为例
2021-12-01葛云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14期
葛云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0)
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第一次提出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并享有相应的权力,鼓励积极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1]。自此研究混合所有制办学成为学术界和职教界的一个关注热点,但是目前对厦门市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开展的调研非常缺乏,希望通过本篇能一探厦门市的情况。
一、混合所有制办学定义
目前并没有“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官方概念或法理概念,比较多学者引用单强院长的观点。参照混合所有制的经济领域概念,他认为职教领域的混合所有制分为“大混合”和“小混合”。“大混合”是在法人层面实现混合,国有资本必须参与, 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私有资本、外资三种资本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合。“小混合”是院校内部混合,比如具体专业、二级学院、实训基地、研发中心等部门中的混合。它需要符合两个条件:涉及实质性“产权”合作和以独立法人资格出现,否则只属于一般的常规校企合作[2]。
二、厦门高职院校开展情况
厦门目前有9所高职院校,数量不多;其中有7所是民办学校,占比77.78%。根据笔者对厦门高职院校官网查询及教师访谈来看:如果严格按照涉及实质性产权的“大混合”来看,厦门高职院校中目前并没有开展实际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但是在院校整体层面或二级学院层面有开展探索尝试项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