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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官”定为“模范全国”的中师
——北京师范学校音乐教育史考释

2021-12-01吴跃华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音乐课程学生

●吴跃华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新世纪以来,我国“师范”结构逐渐由三级转向两级师范。“中师”随着升格潮的到来,已逐渐化为“历史”。但“中师”这份教育文化遗产仍值得总结。回首“中师”百余年的发展历程,北京师范学校(以下简称“北师”)的发展独具特色——曾担当“模范全国”的重任。因此,全面洞察“北师”音乐教育史,也就约略等于在鸟瞰我国近百年中师音乐教育发展的最前沿动态。本文将“北师”音乐教育史分为六个阶段阐述如下。

一、清末“京师第一师范学堂”的音乐教育

“北师”初名叫“京师第一师范学堂”,是京师督学局局长孟庆荣于1906年5月奏请学部创办的学校,隶属于京师督学局,学校初设“师范简易科及优级选科”[1](P127-129),“简易科”招两班,二年或二年半学制,“优级选科”也招两班,三年半学制。1910年《北洋官报》刊登该校第一届“优级选科”蔡以观(今北京五中的创始人、首任校长)等六名学生被选为中学教员的公文[2](P2-3),说明该校不仅培养小学教员,还培养中学教员,这是跟一般中师不同的地方。“北师”1907年就有“音乐”课,证据见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即1907年11月30日)发布的《王震昌调查报告》[3](P36),该报告显示该校“选科”“简易科”“完全师范班”都有“音乐”课。不过,当时的课程表显示“选科”没有音乐课,后两者每周都有一节“音乐”课[3](P42)。此时任课音乐教师叫王汝钦,是该校“学监”,兼教“物理、音乐”课。我们知道, 1907年3月8日学部颁布的《学部奏定女子(小学堂、师范)学堂章程》,首次以国家文件形式对音乐课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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