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困境与出路
2021-11-30彭峰
彭 峰
一、引言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审议通过了《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文章,指出:“《民法典》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1)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10-11页。早在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的讲话中,已经明确提出了军事法规法典化。在此背景下,编纂“行政法典”“教育法典”“反腐败法典”“知识产权法典”“海洋法典”“公共卫生法典”“商法典”“经济法典”“证据法典”“社会法典”“劳动法典”等建议被提出。(2)参见王理万:《中国法典编纂的初心与线索》,载《财经法学》2019年第1期,第61页;瞿郑龙:《新时代法典化的法理——“法典化时代的法理研究”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五次例会述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年第2期,第209-210页;《如何有序推进法典编纂?丨立法学研究会专题会议》,载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3月24日,https://mp.weixin.qq.com/s/JHnaXL3Lv-e3BEOopHGuQQ。习近平:《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载央广网2018年11月15日,http://china.cnr.cn/news/20181115/t20181115_52441578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