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慈善公益诉讼及其制度构建
2021-11-30宁赐栋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监督
宁赐栋
(陕西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在这场举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战役中,各类慈善组织为本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医疗物资筹措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湖北省、武汉市两级红十字会作为官方指定的捐赠物资接收和分配单位,在重大疫情防控的最紧要时刻却被指责存在紧急医疗物资积压、分配效率低下且不公等重大问题。两级红十字会的懈怠渎职、问题被揭露后的敷衍回应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空置与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高效透明的物资输送形成了巨大反差,这不仅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怒火,也加深了人民群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等公办筹款型慈善组织(下称公办慈善组织)的不信任。由此深刻警示:第一,现有体制下对公办慈善组织的行政监管已然是形同虚设。湖北红十字会的主管机关——湖北省民政部门在丑闻被爆出后一直没有做出正面回应或调查,直到中国红十字总会派出工作组稽查后,湖北省纪委监委才宣布进行处理[1];第二,公办慈善组织的运营严重缺乏监管,以致在众多重大公共突发紧急事件中频频失职渎职。本次丑闻充分说明,缺乏强力的外部监督无法倒逼公办慈善组织真正实现有效的自我净化和约束。
一、慈善公益诉讼的提出
在慈善事业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只有社会公信力才是慈善组织的真正命脉。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觉醒以及对慈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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