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冒名结婚登记行政检察监督的实践
2021-11-29赵福璋郭倩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1年10期
赵福璋 郭倩
摘 要: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未能实现正当诉求的行政案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专家论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确属冒名婚姻登记的建议民政部门依法撤销,发现有关个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关键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超过起诉期限 撤销冒名婚姻登记
一、案件难点与办理思路
(一)紧抓线索研判“思路图”,立体化解困局
第一,主动对接群众涉法涉诉难题。该案系行政检察部门在走访基层民行检察联系点中,了解到这一历时多年、通过多种渠道都未能解决的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引导当事人到检察机关反映情况。第二,深入研判探析维权困境。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维权渠道用尽但姚某仍然无法撤销与“莫某”的婚姻登记,严重影响其与现女友办理结婚登记、孩子落户就学。第三,转变思路破解“程序空转”。针对该案系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纠纷,一直未得到法院实质性审理的情况,检察机关将行政诉讼监督从诉讼“启动站”转变为诉求“调节站”,依照福建省检察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工作机制,启动化解程序,厘清争议焦点,推动破解“程序空转”困局。
(二)紧跟调查核实“路线图”,全方位夯实证据
第一,拓展视野,找准调查方向。向民政部门调取《婚姻登记档案》材料,并通过联网查询,发现婚姻登记合照中的“莫某”,与身份证上长相出入较大,且其在广西、山西、福建等五省共有5次婚姻登记信息同时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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