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活力的文化资本之思
2021-11-29龚红玉袁尚会赵海燕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龚红玉,袁尚会,赵海燕,钟 丹
(1.咸安区官埠桥镇湖场小学,湖北 咸宁 437035;2.湖北科技学院 教育学院/湖北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咸宁 437100;3.崇阳县第四小学,湖北 咸宁 437500;4.咸安区横沟桥镇小学,湖北 咸宁 437012)
当下,我国乡村小规模学校的规模依然庞大。据《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7》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少于10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共有12.31万个、10人以下乡村教学点总计2.58万个。[1]何为乡村小规模学校?学界对这一学校形态的理解差异比较大,但都认可“地处偏远、生源较少、规模不足100人且仅设置低年级学段的村小学和村教学点”是它不能否认的本质。“放眼于世界,无论是在瑞士的雪山顶、澳大利亚的牧场,还是美国的西部,农村和地广人稀的地带都存在着小规模学校,所以这必定不是要消失和落后的形态。”[2]综合考虑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乡村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就近入学政策精神、服务乡村处境不利群体需要和乡村人口学总体特征等因素,可以确定,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小规模学校仍将是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学校类型。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政府对学校管得多且细,但应由政府出面为学校排忧解难的服务却又做不到位,以致学校无所适从、办学活力无法激发。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委针对政府对中小学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各种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努力破解阻滞中小学办学活力的种种难题,努力增强中小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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