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废旧物回收处置难点及治理对策
2021-11-29李文芳赵琴植
云南农业科技 2021年2期
周 军,李文芳,吴 岚,赵琴植
(临沧市植保植检站,云南临翔677099)
农药是现代农业生产的投入品之一,正确使用农药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物危害,调节植物及昆虫生长,是农产品数量安全的重要保障。然而农药也是一种有毒物质,需要妥善处理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药品和包装物,否则容易引发安全事故[1]。随着环保治理力度和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加强,农药废旧物的回收处置逐渐引起人们重视,势必将成为今后农药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1 农药废旧物回收处置基本情况
1.1 农药废旧物来源及危害
农药废旧物是指农药废弃包装和废旧农药。废弃包装物在农药的使用过程中产生,少量作为生活垃圾处理或就地焚烧掩埋,绝大部分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和沟河渠道,废弃包装及附着的残留农药经过长期积累成为土壤、水体、空气的农业污染源之一;废旧农药来源于执法机关收缴积存的违规农药(包括假劣农药、禁用农药、无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未附具标签的农药、过期农药等,下同),以及因各种历史原因留存于经营和使用单位(者)的过期农药,逐年增加的废旧农药挤占仓储空间、增加管护成本,对生态环境和人畜健康形成安全隐患。
1.2 农药废旧物回收处置的原则
主要遵循《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旧物;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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