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护林员政策实践及启示*
2021-11-29戴栓友
林草政策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生态
韩 锋 高 月 赵 荣 戴栓友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北京 100091)
2016年,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林业局开展了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这一政策精准、直接、有效、快速,聘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即可实现山上就业、家门口脱贫[1-3]。从2016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截至2019年,中西部22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共选聘生态护林员108.76万人,其中中央资金选聘79.39万人,地方资金选聘29.37万人[4]。但是,部分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着生态护林员选聘不规范、管理水平低、考核机制和责任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2-3]。因此,本文根据在云南省的调研结果,对当前生态护林员政策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为生态护林员政策研究及实施提供典型案例。
1 云南省生态护林员政策实践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对云南提出了 “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近年来,云南省通过生态产业扶贫、生态保护脱贫、安排生态护林员等措施,实现了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双赢。中央财政资金云南省生态护林员补助实施范围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滇西边境片区、藏区及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共计88个县级行政单位;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实施范围重点安排在边境地区、藏区、“镇彝威”革命老区,共28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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