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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平解放时期昌都的统战工作

2021-11-29毛欣艳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昌都工委西藏

毛欣艳

(西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藏 拉萨 850000)

1950 年10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昌都,“对于解决整个西藏事宜打下了有力的基础”[1](P119)。昌都解放后,中共中央西南局和西南军区根据当时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昌都工委(1950 年11 月成立,1951年7月改称昌都分工委,隶属中国共产党西藏工委)“抓紧时机,开展政治攻势,以争取和平解决西藏事宜。”[1](P119)这一指示确定了西藏和平解放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西藏政治工作的基调和主要内容。据此,党在昌都地区把统战工作作为工作重心,以反帝爱国、争取上层、影响和团结群众、争取一切可以团结的爱国力量为统战方针,发展壮大最广泛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了昌都地区各阶层僧俗人士,推进了昌都地区的人民解放事业,也为党中央统筹规划和平解放西藏和经略西藏的全局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新战役”

昌都战役胜利后,“紧随康区军事胜利之后的行动并不是占领卫藏地区,而是发动一场‘和平解放’西藏的新战役。”[2](P646)用和平的方式解决西藏事宜,必须“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领导人员采取协商方式解决”,[3](P19)而在当时对西藏起领导作用的是西藏上层,因此做好上层统一战线工作就非常重要。在西藏,各方面情况都比较特殊,党的一切工作都离不开组建一个“民族的民主的统一战线”[4](P122),党中央提出在西藏“统一战线以反帝爱国为主和以稳定上层、与帝国主义争夺上层为中心工作,不是反帝反封建同时并进的统战方针”。[5](P603)昌都解放后,各方面的工作必须服务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大局。1951-1959年,昌都(分)工委的工作重点之一即是配合西藏工委以上层人士为主要统战对象,积极开展工作,建立和扩大广泛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

解放后的昌都,虽然从行政上脱离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管辖,成为和平解放西藏的后方基地,但是政治形势仍然较为复杂。昌都地区所属各宗均有寺院,民众普遍信奉宗教,其中四大活佛(昌都帕巴拉活佛、察雅罗登协绕活佛、类乌齐帕曲活佛、八宿达察济隆活佛)威望极高,掌管政事。并且还有相对独立的世俗地方首领德格土司、拉多土司以及丁青三十九族;西藏噶厦政府管辖的芒康、贡觉、边坝等宗(县)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以父系血缘纽带组成的“帕措”(父系氏族)宗族势力控制的三岩等地,这些世俗势力割据其间,互不统属。他们的社会制度、生产生活方式以及风俗习惯不利于民族的团结进步与发展。针对这种状况,昌都(分)工委遵循“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对昌都地区的社会情况和民族特点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认为“统一战线也应该更为广泛,除去帝国主义反革命分子外,各族的各阶级、阶层、集团和重要人物都是我们团结的对象,而团结各民族的领袖人物、宗教界的重要人物、农牧区土司、头人、知识分子在目前时期更有特殊的重要意义”。[4](P122)对于当时的昌都(分)工委来说,“积极开展政治争取工作与安民工作,积极搞好昌都地区各阶层的团结”,[5](P1160)做好上层的统战工作,稳定昌都的局势,争取和团结下层群众,就是昌都解放后迫切需要开展的一场新战役。

二、建立反帝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中国共产党在昌都地区开展广泛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是中央为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巩固国家边防采取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中央部署,昌都(分)工委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来加速推进昌都地区人民的解放事业,增加发展建设昌都地区各项工作的力量。

(一)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的成立

遵照中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西南局着令西藏工委在昌都解放后成立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负责指导有关军政事宜及调节人民解放军与昌都地区地方关系。”[1](P280)1950 年 12 月 27 日至1951年1月1日,依据“共同纲领”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有关规定,昌都地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会议贯彻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发扬民主的主旨,以议案的方式对昌都地区的重大事务,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文教、卫生等方面做出决议。并且大会经过协商选举产生委员35 名,其中活佛、土司、头人及知名人士为23名。[6](P4)昌都地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的成立。它是在党的领导下,有上层活佛、土司、头人、知名人士代表和党的领导干部参加,为“保障全体僧俗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喇嘛、寺庙,维护社会治安,确立革命秩序的统一战线性质的过渡性政权组织。”[6](P4).这在昌都地区是史无前例的。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根据“共同纲领”和党的民族、统战政策的规定,西藏工委指示:“为吸收藏族爱国分子代表人物参加政权工作,各宗也应成立人民解放委员会,以便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局面。”[1](P308)按照“原藏政府在各地的宗本和政府工作人员在昌都解委会领导下继续行使职务”[6](P195),“原有宗本照常供职”“各喇嘛庙、土司所属地区行政组织不变”[1](P293)的原则,从1951 年6 月起先后成立了28个宗解委会。原来的宗政府官员大都被吸收到昌都地区两级(地区、宗)解委会任职,委员中藏族人士占大多数,整个昌都地区的工作不再以原宗政府的名义行使,而是在解委会的领导下协商进行。这一特殊的政权组织和统战形式既团结稳定了上层人士,扩大了党和人民解放军在群众中的政治影响,又通过他们宣传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使党的各项政策深入藏族人民心中。

(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反帝爱国的统一战线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昌都解委会的两级建制逐渐完善,昌都地区人民代表会议和各宗人民代表会议,成为政府开展工作的基本制度。解委会的各项工作也有序开展,在群众中树立起一定的威信。但是上层人士的思想状况和群众基础在短期内并未完全巩固,“我们的方针,不应该是组织下层去孤立上层当权分子,而应该是从上层着手,稳住和争取上层,达到顺利地、逐步地、巩固地团结群众的目的。”[3](P80)因此昌都(分)工委仍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反帝爱国的统一战线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凡是反帝爱国的人士,不论差别,只要不同程度接受“十七条协议”,都要积极争取。针对已经心向中央的上层人士,现在要团结,将来也要团结。并“以普遍轮训头人并建立解委会机关的学习制度”的教育方式“逐渐改变他们的旧思想、旧作风、消除疑虑,取得谅解和信任,以便接近和教育广大群众”。对于下属各宗解委会,允许旧政府人员参加宗解委会联合办公,做好宗内各项工作,“并争取3-5人经常驻宗办公,使他们在遵守统一的工作方针和政策下,真正有职有权进行工作。”[7](P35)通过吸收较进步的上层人士和领袖人物参与解委会的工作,使更多阶层的人士了解当前局势和党的民族与宗教政策,树立少数民族人士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愿意积极参加工作,实现当家主事的权利。

这一时期,昌都(分)工委的一切工作都通过统一战线的方式进行,在不妨碍统一战线的原则下兼顾各个阶层的共同利益,也注意解决群众的困难,创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政治气氛。据1953年统计资料显示,昌都分工委争取和团结了以邦达多吉、格桑旺堆为首的186 名各界代表人物和99 名藏族青年参加工作,动员保送109名藏族青年男女赴内地学习,轮训694名头人(10个宗的统计)。[4](P122)从工作上来看,各宗解委会建立了正常的办公制度和学习制度,正副主任和委员名副其实,均有经常驻会办公委员会,工作中注意照顾旧政府官员的原有所受尊敬和威信,公事都能做到与上层人物协商研究,各委员之间有具体的分工,并能有职有权地处理问题,推动工作。从组成成分来看,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的35 名委员中有汉族干部12 人,民族干部23人。12个宗的人民解放委员会中有汉族干部14人,民族干部154人,[4](P87-88)所有民族干部均系上层人物。从组织形式上看,所有代表性人物均有解委会委员的职位,都参加了地区与宗的两级解委会、生产委员会和支援委员会的工作,因此昌都地区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大体已经形成。

(三)昌都地区观礼团

昌都(分)工委除团结和争取上层人士参加政府工作以外,还多次组织他们赴内地参观和学习。1952 年9 月,昌都地区组成以德格·格桑旺堆为团长,向巴益西为副团长的赴京观礼团参加国庆庆典,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之后观礼团又分别前往西北、华北、内蒙古、东北、华东、中南、西南19个城市,参观了40个工厂、21所学校,3个烈士馆及39处风景名胜。[7](P36)1953年9月,以四郎江村任团长,扎西绕登和罗珠绕色任副团长的昌都地区国庆观礼团赴京参加国庆节。国庆节观礼之后,观礼团从北京出发,赴西安、兰州、西宁、沈阳、抚顺、内蒙古海拉尔、哈尔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春、大连、天津、佛子岭、南京、杭州、广西壮族自治区、武汉、重庆、康定等地参观。

昌都观礼团“上上下下,转转看看”,直观地感受了祖国内地的建设和发展以及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获得的幸福生活,所见所及使观礼团成员们颇为震动。通过组织观礼团赴内地参观访问这一统战工作形式,开阔了昌都地区上层人士的视野,增强了他们的爱国主义情感,巩固和扩大了党的统战成果。

(四)建立爱国的群众统战组织

和平解放西藏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奴役,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昌都(分)工委在党、政、军、群各系统的各项重大工作都围绕反帝爱国统一战线这个前提来开展,爱国妇女、爱国进步青年、工商业人士等也都是党统战的对象。

为团结昌都地区的爱国上层妇女群体,1953年3月,昌都(分)工委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1956年7 月,昌都地区爱国妇女文化联谊会成立,降央伯姆任主任。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教育爱国进步上层妇女,鼓励妇女参加对民族和人民有益的各项工作,宣传党的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政策。”[8](P551)联谊会通过组织学习文化和妇幼卫生知识,举办展览和参观等形式,加强与上层妇女的联系,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向她们宣传党的政策,扩大党的影响。

为了团结教育昌都地区的爱国进步青年,1953年3 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昌都分会成立。1956年12月25日至29日,在昌都召开了昌都地区第一届青年代表大会,出席的代表254名。选举成立了西藏爱国青年文化联谊会昌都分会,委员47名(其中藏族38名、汉族7名、僜人1名、回族1名),常务委员15 名。[7](P65-66)该会章程中指出,“为增进民族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爱国主义思想,加强民族团结,树立青年群众的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正当的文化娱乐活动,锻炼体质,丰富知识,积极参加伟大祖国的各项建设事业而努力。”[6](P196)青年联谊会是为团结教育昌都地区的爱国进步青年而成立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1951年7月,带有统战性质的群众民间组织昌都市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1954 年5 月正式成立昌都市工商联合会,昌都大商人松松担任主任职务。这一时期,昌都地区还没有条件组建政协会议形式的统一战线组织。不过昌都地区从1951-1959年共召开五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参会的藏族委员占94%,[6](P14)他们对昌都建设的大政方针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很多建议,昌都的各项工作“一律经人民代表会议民主协商,作出决议”[9](P25),这也是具有反帝爱国统一战线性质的会议组织。

三、统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和平解放时期昌都(分)工委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建立最广泛的反帝爱国统一战线,“只做生产、贸易、修路、医药、统战(团结多数,耐心教育)等好事”[10](P63),使昌都地区僧俗上层爱国人士的政治认识得以提高,和地方工作人员也建立了一定的感情,推动了支前运输、民族团结与干部培养、卫生医疗救济等一系列工作的逐渐开展。通过这些工作,党的民族政策也很快深入到藏族人民的心中。

(一)保证了支前与运输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党中央对于西藏全局工作做出明确指示:“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工作应以上层统一战线为主,争取时间解决生产自给和交通运输问题为主要任务。”[5](P758-759)为了迅速解放全西藏,担负起支援康藏公路修筑工程的运输任务,昌都解委会召开支援会议,决定“为全力支援解放军早日解放全西藏,以昌都为中心站重新调整畜力”[7](P23),向各宗下达了支援运输军需物资的任务,号召“全区僧俗人民即应以爱祖国、爱同胞的热忱,按照昌都地区人民支援解放西藏大会决议,以最大决心与积极行动来克服一切困难,大力做好支援工作,完成支援任务。”[7](P29)昌都各宗响应号召,积极组织牦牛运输,保证部队供给,逐步建立起兄弟民族间的良好关系,打下了解放全西藏的基础。

在支援修路运输中,党非常重视团结上层的工作,号召头人寺庙带头支援。关于运输任务,都先与当地领袖人物协商,得到他们的同意与赞助后,再通过会议形式布置下去,充分调动发挥了上层人士的积极性。如寺庙、活佛旧制度时从不负担任何义务,现在带头拿出牲口运输,昌都地区寺庙绝大部分都参加了运输,昌都寺两大活佛都拿出自己的私人骡马托运。据1952 年10 月的统计,完成支援运输共计22万驮。[7](P37)至康藏公路通车,参加支援的人力约5000余人,动员了106900头畜力,共驮运了524665 驮物资;[4](P143)其中波密三宗从1953 年11月先后开始运输,1954 年7 月结束,共运了62000万驮,[4](P149)基本完成了支援修路的运输任务。

(二)促进了民族团结、加强了干部培养

昌都解放以后,各级党委根据“慎重稳进”的指导方针,坚决执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寺庙的统战政策,着眼于站稳脚跟,坚持团结爱国、合作共事的态度,广泛团结各阶层僧俗人士,真诚地进行团结和教育改造,加强民族之间与藏族内部的团结,明确地树立了长期合作的政策观念。对参政的藏族上层人士基本上做到了耐心团结和说服教育,并能尊重其职权,在工作上建立会议办公制度,遇事分工合作协商议决,相互配合进行工作。如昌都宗解委会的格桑根曲、昂旺巴登、谢瓦拉等藏族干部,逐渐遵守解委会的工作制度,按规定的办公制度上下班,在工作中他们积极大胆发表见解,发挥他们的长处和积极性,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的工作水平逐步提高,为机关藏汉干部团结和昌都地区各项工作的推进带来了有利局面。如在我们党的团结争取教育下,协商推选邦达多吉、格桑旺堆等三名代表出席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昌都(分)工委十分谨慎地遵守稳、慎、缓进的工作方针,根据工作需要提拔有代表性的藏族上层人士。据统计,1953 年昌都地区共提拔使用民族干部40人,分别为县级1人(扎西朗吉),区级5人,一般干部34人。[4](P49)藏汉干部一起相处开展工作,重要的工作都事先协商,达到了民族团结,使藏族干部对中央民族政策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及政府法令有了深层的理解,增进了双方合作共事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藏族人民的觉悟,对祖国有了初步的认识。

(三)生产建设与财经工作得到大力发展

随着统战工作开展,昌都地区的生产建设和财经工作也逐步展开。昌都分工委指示,向昌都人民发放大批农贷和工商业贷款,用以扶持农牧业生产、兴修水利、改善生活设施和市政建设等,其中1953 年安排农牧贷款(15 万斤青稞)[4](P96);1953-1958 年,安排174.2 万元用于支援农村生产及事业。从1951-1958 年,基本建设投资共225.4 万元;[8](P395)并创设小型农牧试验场,试验推广优良的品种和新的农作法,改良畜牧配种,积累经验。

财经方面,根据西南局“应以保证军供,调剂民需,稳定金融物价为原则团结上层,组织私商,建立高度广泛的经济统一战线”[4](P97)的方针,昌都解委会建立了财委贸易公司、银行、税务局等机构,团结和发展私商共128 户,其中坐商28 户,行商44户,小摊贩56 户。[4](P88)鼓励寺庙头人经营土特产,向内地办理运销。并鼓励支持中小商人联合经营,成立“联合商店”,作为统一战线性质的经济组织形式,吸收地方人士参加,以藏族人士为经理,在经营上实行民主管理,账目公开。这种形式的财经工作充分发挥了私商的积极性,在稳定金融物价,物资交流,供应人民生活必需品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四、和平解放时期昌都地区统一战线工作的历史经验

昌都解放后,党中央立足于西藏工作的全局,结合昌都地区特点,积极开展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在工作中积累了有益的历史经验。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关于西藏的和平解放,中央认为涉及面广,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中心。1950 年1 月成立中共西藏工委,负责筹划和制定一切计划。昌都是西藏最早解放的地区,1950 年 11 月,成立中共昌都工委。1951 年 7 月,党组织进行调整,改称昌都分工委,直接受中共西藏工委领导。因此和平解放时期昌都的各方面工作,从中央到西南局、西藏工委、再到昌都分工委,依据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施政方针、工作方法步骤等均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当时,党的组织尚不公开活动,在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时,都是通过党领导下的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来讨论和布置,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的政策和指示,时刻都与中央保持一致。

局部统一于大局。西藏工作事关中国国家安全的大局,和平解放时期昌都地区的统一战线工作是服务大局,配合西藏和平解放和整个西藏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工作。“十七条协议”签订后,西藏形成“三面四方”的政治格局,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直属政务院领导,代表着一种新生的力量。它是一个统一战线性质的过渡阶段的政权机构,是一个政权的特例,所以昌都的统一战线工作可以依昌都实际现状和形势变化独立进行。另一方面,“十七条协议”是和平解放西藏的总纲领,昌都地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原则就是必须遵守“十七条协议”的规定,所做一切必须有利于西藏全局的工作,有利于促进全西藏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统一。昌都的统战工作是局部统一于大局,与经营西藏全局工作是个性与共性、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求同存异。和平解放时期,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西藏人民(包括上层人士)与帝国主义的矛盾,所以这一时期西藏的统一战线是反帝爱国统一战线,即以上层为主的统一战线。根据“十七条协议”的精神,反帝爱国统一战线在政治上最重要的原则和要求,即是否反对帝国主义。这既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检验政治立场的标准。当时昌都地区的统战对象非常广泛,不论其身份地位、阶级意识、政治觉悟差别如何,只要反帝爱国,不同程度上接受“十七条协议”,都是团结的对象,都要积极争取和团结他们。和平解放时期昌都地区的统一战线是不同阶级不同阶层,甚至是不同信仰的联合,只能求同存异,而中国共产党与昌都上层人士最大的“同”就是反帝爱国,这成为昌都统战工作的主旋律。

坚持原则灵活运用。中国共产党建立面向昌都上层人士的统一战线相对来说比较艰巨复杂。工作中,在昌工作人员和人民解放军,以“慎重稳进”为指导,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各项事宜同上层人士协商办理。例如出席昌都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就是协商产生,“这个组织在我党领导下吸收了藏族各界各阶层代表人士参加进来,扩大了反帝爱国统一战线的阵营。在这里,一切事情都经过充分协商,同意了统一了再办,充分显示了我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和尊重藏族人民的区域自治权利”[11];各宗解委会的形式是在原旧政权的基础上,加上新形式、新成员,吸收各大寺庙活佛及各部落甲本为委员。但是在涉及国家主权、执行“十七条协议”等原则性问题上毫不退让。

积极开展上层统一战线工作,建立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最广泛的联盟,是推动西藏和平解放的重要法宝之一。昌都地区的统一战线工作,是配合西藏全局工作的重要部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和平的方式争取昌都的活佛、土司、头人、商贾、起义官兵以及在昌都的西藏地方政府的军政要员等僧俗上层人士的支持,建立各阶层各种形式的统一战线组织,自上而下逐步扩大统战面。这些工作扩大了中国共产党在昌都地区的影响,团结爱国的观念逐渐为昌都人民所接受,并且部分群众表现出向党靠近和要求进步的愿望。总体而言,1951-1959年昌都工委配合西藏工委在昌都地区开展上层统战工作,增强了藏汉民族之间、藏族内部之间的团结,有利于打击帝国主义的破坏和挑拨离间,促进西藏和平解放,为党中央统筹规划西藏的全局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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