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章程实施的问题与对策
2021-11-29于双媛
鞍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于双媛
(鞍山师范学院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督处,辽宁 鞍山 114007)
高校章程作为大学内部治理的根本遵循,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处于龙头地位。它是依法治国大环境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客观需要,更是赋予高校作为独立法人所应有的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等权力的重要依据,在界定、调整高校内外各利益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同时,起着“上承”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下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桥梁作用。自教育部针对各高校全面提出章程制定的要求以来,大学章程建设中的制定环节无论是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在实际行动中都取得了重大突破。但若只有章程的制定,没有后续的实施将抽象的文本规范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活动,章程建设这项工程就只是空中楼阁[1],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仅是纸上谈兵。因此,聚焦地方高校章程实施阶段的问题,积极寻找对策,破除障碍,对实现章程目的和加速高校发展十分必要。
一、贯彻实施高校章程的重要意义
高校章程在制定颁布以后具体落实之前,都只是静置在纸面上的符号。“法的实施是一个过程”[2],若要使章程发挥出具有生命力的动态效用,还需要经过实施的过程将依法自主办学、科学有效管理的抽象意图转变成具体的规范化行为,从而实现高校章程建设的初衷。章程的制定承载着高校举办者和管理者等多方利益主体间的权利博弈,它用条例文本的形式梳理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背后的法律关系,树立起政府与高校、行政与学术间的权力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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