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塑令”背景下餐饮业可降解餐具推行策略研究
2021-11-29郑大明薛林美张爱雷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15期
关键词:产品
□ 付 进 郑大明 薛林美 张爱雷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指出,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 mm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1—2]。这一政策在出台时因受到舆论的推动作用,前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中后期却明显动力不足,导致政策目标离实现还存在一定的距离[3]。基于此背景下,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的商场、超市、药店以及书店等场所和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必须率先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4]。可以预见在未来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逐步减少直至不再使用将会实现。可降解餐具的广泛使用在餐饮行业也即将成为常态。而目前可降解餐具的推行工作仍在继续,针对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几条解决策略,希望能为餐饮行业提供一些参考。
1 为可降解塑料制定统一的强制性标准
“禁塑令”自颁布以来,各种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替代产品开始在市面上层出不穷,且成本低廉、体验感更佳,让这些可降解塑料制品成为市场新宠。但根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可降解塑料市场也混入了“伪降解”。所谓“伪降解”即传统塑料材料加上各种添加剂合成,实际降解率低,并不满足可降解产品需求和生化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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