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1951-1953)毛泽东“三农”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21-11-29周伟
安阳工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周 伟
(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710129)
我国是农业大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总人口数为13.7亿,在农村居住的达6.74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0.3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即“三农”问题历来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特别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1]近年来,我国农村获得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但农村的落后依然显而易见,城乡二元结构表现突出。2013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2]。乡村发展和振兴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因此,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和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成为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推行,探析我国农村发展的路径显得尤为重要且必要。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的“三农”工作原则
毛泽东出生于湖南农村家庭,其父辈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农民出身,加之当时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的现实条件及其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引领,使得毛泽东对“三农”给予了非常大的关注。长期以来,关注农村和农业,关心农民成为毛泽东一生始终不渝的习惯。新中国成立初期(1951-1953),毛泽东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三农”工作原则。
(一)以农业生产为基础
农业是“三农”的关键。毛泽东高度重视农业生产,1953年3月,毛泽东指出:“在农村中压倒一切的工作是农业生产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围绕农业生产工作而为它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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