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动物诊疗机构使用假兽药案的查处思考
2021-11-28孟宇航邓书位绍文郭继海
中国动物保健 2021年11期
关键词:案例
孟宇航 邓书 位绍文 郭继海
doi:10.3969/j.issn.1008-4754.2021.11.002
摘要:随着动物诊疗行业的发展,宠物兽药使用不当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笔者于2019年和2020年先后办理了两起动物诊疗机构使用假兽药案件。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分析,从案件办理的步骤和技巧中,反映出执法人员在兽药辨别、证据收集、假兽药处置等方面的能力正在逐步提升。笔者由此对宠物兽药使用的安全性隐患、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挑战、执法检查重心调整等层次进行了研判思考,以期对官方兽医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关键词:宠物诊疗;兽药使用;假兽药;案例
1 案例概况
1.1 案例1
1.1.1 案情调查 2019年4月10日,甲市農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对A宠物门诊进行现场检查时,突然发现门诊工作人员正匆忙将2种药品从药品柜中转移至垃圾箱,疑似掩盖或销毁违法证据。执法人员当即上前进行阻止,并随即对其试图转移的药品进行真伪核对。通过登录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执法人员发现上述2种分别标称“Ailepu”的犬猫弓形虫重组疫苗和律胎素的药品无兽药批准文号(兽药注册证书),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没有任何记载。执法人员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门诊部有4份处方笺涉嫌使用了上述药品。
经请示立案后,执法人员对该动物诊疗机构涉嫌使用假兽药行为进行继续检查核实,对涉案药品查封(扣押),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假兽药。
1.1.2 法律依据 使用没有兽药批准文号(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根据《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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