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立医院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背景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与效果评价
2021-11-28马翠业王媛媛刘新秀
中国卫生产业 2021年21期
马翠业,王媛媛,刘新秀
1.连云港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江苏连云港 222004;2.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江苏连云港 222002
从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获得明显成效。尤其党的十九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超强的决心发出反腐“大招”,不断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不会松口气、歇歇脚的强烈信号。中共中央办公厅2018 年6 月25 日颁布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医疗卫生领域作为重要的民生领域,是群众关注的重点,可以说医疗卫生领域的廉政建设是医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1]。为有效预防医疗机构腐败和不正之风,必须加强内部监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提高预防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的能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2]。按照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 号)要求,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实施方案》精神[3],连云港公立医院在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施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实践研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供其他公立医院借鉴。
1 连云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
2019 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58号)、中纪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中管企业纪检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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