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调解背景下多元调解模式探析
2021-11-28朱勇
魅力中国 2021年41期
关键词:矛盾
朱勇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 海口 570100)
近年来,我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大调解机制在国家层面推动下,在不同的地方得到推广和实践。大格局的调解模式,既体现了党政推动的鲜明特点,又体现了调解机构的综合性,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种调解资源的整合,通过衔接机制充分发挥调解效能,达到彻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一、调解的概念和特征
(一)调解的概念
调解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解决纠纷的实践活动。调解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被西方法学界称为“东方之花”。调解是指通过第三人的调解、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平息矛盾的一种实践活动。我国传统文化和道德主张以和为贵,因此,在发生民事权利纠纷时,双方习惯于邀请同乡长辈进行调解和核实。
(二)调解的类型
1.人民调解
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劝导教育,对民事纠纷当事人进行劝导说服,促进相互理解和通融,平等协商、自愿协议消除纠纷的一种群从性纠纷解决活动。人民调解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主行为,属于诉讼外调解。
2.仲裁调解
仲裁调解是指争议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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