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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方言“给+NP处所+VP”源流演变

2021-11-28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杨 威

(西北民族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学部,甘肃 兰州 730030)

杞县位于河南省东部,东临六朝古都商丘市,隶属八朝古都开封,东经114.8度,北纬34.5度。根据贺巍(2005)中原官话分区,杞县方言属于郑开片[1]。“给”在杞县方言里的读音为:给[kei55] ,上声,高平调。

“给”在现代汉语中语法功能丰富,除了可以用作动词表“给予”义之外,还有丰富的虚词用法。不论是普通话中的“给”,还是方言中的“给”,学者们多有论及。朱德熙(1979、1983)、朱景松(1995)、吕叔湘(1999)、沈家煊(1999)、蒋绍愚(2002)、石毓智(2003)等对普通话中“给”的用法做过详细的介绍;公望(1986)、周磊(2002)、沈明(2002)、孙立新(2007)、刘春卉(2009)等对方言中的“给”做过详细描写和解释。

通过对比,河南杞县方言中的“给”有特殊的用法:一是可直接作谓语动词,表示“在”;二是用作介词时,“给”可以直接介引处所名词,组成介宾短语,相当于普通话的介词“在”。

为了讨论的方便,本文把普通话中介词“给”的用法记作“给1”;杞县方言介词“给”介引处所名词做状语的用法记作“给2”。

一、杞县方言中动词“给”的用法

杞县方言里,“给”既可用作一般动词表“给予”义,还可以用作处所动词,表示人或事物存在的处所。杞县方言中表“给予”义的“给”用法与普通话一致,所以本段讨论的主要是表示人或事物存在处所的“给”。刘冬冰(1997)指出:“给[kei55] 在:昨天晚上你给谁家啦?叫我好找找不着。”[2]杞县方言中用作处所动词的“给”与刘冬冰所举用例中“给”的用法相同。如:

(1)你给哪嘞?我给学校嘞。

(2)今天我给家,哪都不去。

(3)老张没给地嘞。

(4)明天我都不给成都嘞。

(5)书给桌子上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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