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定教”理念下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教学探析
2021-11-28韩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韩 瑜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提出推动职业学校“课堂革命”,提升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质量生成的关键在于开展教学理念的创新,“以学定教”无疑是一种符合课程改革的教学理念。所谓“以学定教”,就是要以学生为本,在价值观上一切为了学生,在伦理观上高度重视学生,在行为规范上充分依靠学生,教师要关注每一位学生。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改变了传统的强调知识灌输以及学生被动学习的状况,是高职人文类课程教学追求的理想教学境界。
一、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教学开展“以学定教”的背景
(一)“以学定教”契合职业教育类型教育属性
高职教育不缺“教法”。从体制机制保障来看,自教育改革以来,高职教育从突出理论教学的常规模式里走出来,在提升实践教学比重的过程中,从产学研一体化,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实践教学拥有了较为成熟的媒介、机制乃至场所;从教学方法改革来看,高职课堂中不断引入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为课堂教学提供了相对充足的方法选择。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高职“教法”改革从体制机制到实践操作,更适用的是工科专业里的相关课程,其革新提升的关键是:校方提供路径和保障,教师提供智力支持和教学中的指导。而对于司法警官高职院校人文类课程而言,工学结合的模式无法充分满足人文类课程在学生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内化提升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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