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初探
2021-11-28熊涛遵义医科大学
品牌研究 2021年10期
文/熊涛(遵义医科大学)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预算与会计核算对接困难
科研经费基于自定项目来管理其预算项目,而且高校需要基于事业单位拟定的会计规则完成核算,但是这二者并不能将会计核算同预算进行无缝对接。所以,会计核算不能让科研支出和预算相吻合。
(二)没有在职科研员工科研经费和工资补偿管理机制
如今国家对于科研经费有了具体的管理规定,课题组的一些成员没有劳务收入,比如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以及临时聘用者,需要支付相应劳务费,并且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需要向其支付一定的咨询费用,而正式在编并且有工资的在职人员则不能领取劳务费。因为没有对在职科学员工的工资补偿和科研经费方面的管理规定,所以一些科研人员哪怕付出了许多,但是也没有得到合理费用,有可能会影响在编工作者的积极性,一些科研员工甚至会为了补偿劳务费,而通过虚报成本,借助虚假合同、票据等方法来获得一些赔偿。
(三)科研间接支出难以准确计量
科研项目经费需要拿出一部分当作项目的间接费用或者管理费用,按照提取金额数借记为科研支出科目,贷记科研基金科目。对于科研支出里面的混合成本该如何分摊,并没有作出相应规定,所以科研活动有许多间接支出被算在了高校的教育支出之中,由此不仅使教育成本失真,同时也让科研支出无法真实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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