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治安警情公开的价值分析、现实困境与创新路径
2021-11-28孟义南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信息
孟义南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3)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对于治安警情采取的主要是秘密主义原则,即治安警情信息一般不对社会公开,尤其是一些社会影响力大、公众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信息,更是密不公开,公众不可能通过正式渠道了解事件真实情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和公民知情权意识的提高,公众迫切需要知道一切与社会治安状况和自身安危相关的警情信息,加上新媒体时代媒介技术飞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快、内容多、互动性强等特点,[1]公安机关对于治安警情的封锁和限制显然已经不合时宜,警情封锁甚至带来了许多危害。因此,需要对治安警情公开做深入研究,并从明确公开主体、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时机和建立引导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才能确保公民及时、准确、便捷地知晓治安警情信息,从而保障公民的警务知情权。本文立足分析当前新媒体时代治安警情公开工作体现的重要价值,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梳理治安警情公开出现的主要问题,并结合新媒体的基本特征和当前已有研究提出完善这项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新媒体时代治安警情公开的价值分析
(一)舆情价值:传递信息的重要手段
公安机关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职能,有义务向公众传递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真实信息,尤其是对于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敏感治安警情,更应该及时公开真相,消除公众因谣言扩散产生的误解,防止不良舆论的滋生蔓延,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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