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做保福”习俗的现代转型与当下功能
——基于广西博白县的调查
2021-11-28于语和何丽琼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仪式
于语和,何丽琼
(南开大学 法学院,天津 300350)
中国传统文化丰富多彩,既有处于上层的圣贤文化,又有基层的民俗文化。与圣贤文化的研究相比,民俗文化的研究仍有待深入。伴随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俗文化濒临消逝。以“做保福”习俗为例,目前这一习俗在广大北方地区已经消逝,仅在南方农村有留存。“做保福”习俗盛行于广西博白县的农村地区,本文即以博白客家的“做保福”习俗为个案进行研究,论述“做保福”习俗的转型及功能,希望能丰富我国的民俗文化研究,助力基层治理和新农村建设。
一、“做保福”习俗释义
对“做保福”习俗内涵的认识应从字形、称呼入手。汉字是表意文字,经过训诂,能帮助我们从源头上追溯其历史及深层含义。福,祐也,从示畐声[1](9)。所谓“保福”,一指祭神求福所供的食物,二指习俗的仪式或者程序[2](1394)。“做保”,有担保、保证之意[2](1529)。因此,“做保福”在词源上指通过摆放祭品祈求神灵保佑、降福庇护、减少灾病的活动。
“做保福”习俗属于中国民俗种类中的巫术民俗,其主要目的是祈福、保福,也称“保福、保扶、十保、十保扶、十保福”。根据笔者收集的“做保福”经书《殄难科全部——十方显应、福果无虚》(如图1所示),其中提及发药仙姑、医药仙人等属道教,观音菩萨、天王菩萨等属佛教,护国佑民等理念属于儒家所提倡的忠孝、仁爱等思想内容,说明“做保福”是儒佛道内容的结合。与此相印证的是《博白县志》的记载,隋朝时期佛教已传入博白县,唐代时该县已有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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