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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中的多元主体与利益博弈:粤北Y村个案研究

2021-11-28温士贤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瑶寨利益居民

沈 萍,温士贤

(1.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180;2.华南师范大学 旅游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一、问题的提出

20 世纪60 年代以来,旅游业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快速发展,并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有鉴于此,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将旅游业作为脱贫减贫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大力推行[1][2]。近年来,我国各地普遍把旅游开发作为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得到地方政府、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的积极响应。可以说,乡村旅游已成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一条重要途径[3][4]。旅游开发一方面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负面效应,诸如地方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地方贫富差距扩大、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和矛盾冲突等[5]。

旅游开发是一项系统性社会工程,其中涉及多元主体间的协作配合。特别是在旅游开发的起步阶段,需要地方政府、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三大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协作。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在旅游开发中充当着主导者的角色,为实现各利益主体利益均衡和景区绩效提供保障[6]。在具体工作中,地方政府既是旅游开发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招商引资和市场宣传的推动者。为加快地方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多是希望引进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进行投资开发。从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看,地方政府工作旨在借助旅游企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非从旅游开发中获得直接经济利益。但在财政紧缺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税收等形式分享企业利益以缓解财政压力。可以说,地方政府与旅游企业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利益博弈问题。

乡村旅游开发不可避免地涉及社区居民的参与问题。在不同的情境中,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形式和内容存在较大差异。对社区居民而言,受经济能力、劳动技能、文化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层次较低且多是被动参与,在旅游发展中很难参与到规划、决策、管理等较高级别的活动中去[8]。在这种情况下,旅游开发活动会使社区居民产生“相对剥削感”[9][10]。然而,这并非意味着社区居民会失去自身的主动性。相关研究表明,社区居民会依托自身的土地、房屋等资源与旅游企业展开空间争夺和利益博弈[11],甚至在一些景区出现社区居民毁约收回出租的房屋以维护自身利益的现象[12]。

乡村旅游开发涉及多元利益主体,并由此形成一个错综复杂而又动态演变的利益网络。相关利益主体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实际上是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结果[13]。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往往会使旅游开发项目陷入僵局,有学者注意到,在旅游开发中普遍存在“官—商—民”之间的利益博弈,并强调各利益主体在权利平等基础上进行合作博弈以最终增进整个社会的利益[14]。实际上,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动态博弈[15],因此要以动态的眼光看待这一博弈过程。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小微旅游企业生存状况及运行机制如何?不同利益主体以何种方式展开利益博弈?如何化解利益博弈,从而使旅游开发项目顺利开展?这些问题是乡村旅游开发中面临的普遍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可为当前旅游开发和乡村振兴提供案例参考。

二、研究案例与研究方法

本文以粤北山区连南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连南县)Y 村为研究案例①出于民族学、人类学田野伦理,本文村名和人名进行了匿名处理。,分析旅游开发中的多元主体及其利益博弈现象。连南县地处南岭山区,隶属于广东省清远市。截至2020年,全县共有人口176 845人,其中瑶族人口99 437人,占总人口的56.2%。从地理环境看,连南县地处粤北山区,境内多为喀斯特地貌,土地资源禀赋相对较差。有限的土地资源,加之偏远的地理区位,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连南县政府重新认识自身的资源优势,将旅游业作为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编制了县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在其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将该县三排镇下辖的Y 村作为重点开发村落[16](134)。Y 村历史文化悠久,文化氛围浓厚,瑶族传统民居建筑保留相对完整,并先后被文化部、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统计显示,2020年Y村有1 210户3 680人,大多数村民并不富裕,且普遍缺少就业机会。

本文采用人类学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等方法进行研究。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笔者多次前往案例地进行田野调查,对政府工作人员、旅游企业经营者、社区居民和村干部进行了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与此同时,对社区居民进行了随机访谈。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笔者对连南县旅游开发中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

三、地方政府的财政困境与借力开发

旅游开发项目的顺利开展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特别是在旅游开发的起步阶段,需要地方政府进行一系列的基础性工作,如制定政策、完善设施、招商引资、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在连南县的旅游发展规划中,明确了政府主导的旅游开发战略。实际上,政府主导旅游开发是欠发达地区在经济社会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实施的一条有效路径。连南县旅游局的工作人员LYG 如是讲道:“在旅游开发的初期,要由政府层面来主导。特别是对我们山区县来说,旅游开发成本高,外部企业不愿意进来投资开发。普通居民没能力进行旅游开发,如果不由政府层面来主导,我们县的旅游产业很难发展。”就连南县的旅游开发实践来看,地方政府虽然积极主导旅游业发展,但在资金投入、政府职能、招商引资等方面面临一系列问题。

首先,财政资金制约地方政府的旅游开发投入。一些观点往往认为乡村旅游业具有“低投入、高产出”[17]“见效快”[18](3)的特点。然而,现代旅游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旅游项目的建设周期和收益回报也相对较长。连南县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有限,难以依靠自身财政进行旅游开发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地方政府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努力为当地的旅游开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希望借助外部旅游企业进行旅游景区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广东省旅游局曾将Y 村列为旅游扶贫重点村,但资金支持力度非常有限,难以满足旅游开发的实际资金需求。目前,连南县政府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古村落保护资金,对Y 村进行了基本的道路硬化和民居修缮。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寄希望于具有一定实力的旅游企业进行投资开发。

其次,政府职能限制地方政府的旅游开发行为。旅游业具有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特点,即便是政府主导的旅游开发项目,也需要遵循旅游市场的客观规律,否则,旅游开发项目难以取得收益,甚至会使旅游开发项目走向失败。连南县政府最初曾酝酿自己成立旅游公司,统筹县域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及运营,以确保当地居民从旅游开发中受益。但由于缺少开发资金和专业人才,致使地方政府酝酿的旅游公司未能成立。在连南县的旅游开发实践中,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是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宣传推介,而在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产品打造上则依赖于旅游企业。

最后,“土地红线”限制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地方政府认识到自身力量有限,希望借助旅游企业的力量进行旅游开发。然而,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却面临“土地红线”这一难以逾越的政策限制。旅游开发涉及土地开发利用问题,例如修建公路、景区、酒店、停车场、服务中心等旅游配套设施均需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连南县属粤北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非常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地方政府对此感到非常无奈,三排镇政府工作人员TBJ讲道:“本来有几家大的旅游公司想到连南进行投资开发,但经过现场踏勘发现到处都是土地红线,由于搞不到建设用地指标,最后只能放弃投资。”因此,“土地红线”成为制约当地旅游开发的瓶颈。

对于喜欢饮饮食食的朋友,又怎少得了走进当地著名餐厅大快朵颐,品尝以当地时令食材精心烹制的主菜及特式小吃,再佐以美酒及沿海的醉人风景,对城市人来说着实是奢华的体验。个人推荐“The Salopian Inn”这家装潢质朴的餐厅,供应配以亚洲 Fusion的时尚澳大利亚菜式,我最喜欢焖袋鼠尾及生蚝这两道菜式,餐厅酒单异常地丰富,罗列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葡萄酒,单是Gin酒已有逾百款任君选择。

在现实条件的制约下,连南县政府希望引进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进行旅游开发,从而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从这一维度来看,地方政府作为利益主体,也参与到了旅游开发的利益博弈中。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说,有实力的旅游企业不仅可以带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可为地方财政贡献税收。基于这种思考,地方政府对当地的旅游企业采取了“抓大放小”的策略,即重点支持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旅游企业,而对当地小微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非常有限。

四、旅游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利益博弈

旅游企业是旅游开发中的核心主体,同时也是旅游资源的开发者和旅游产品的设计者。旅游企业通过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仅可以使自身获得盈利机会,同时也为乡村社会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一些乡村精英看到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契机,开始尝试投资乡村旅游开发项目。乡村精英投资创办的旅游企业大多属于小微企业,在其投资创业的初始阶段,面临资金投入大、游客人数少、资金回笼慢等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的资金支持,乡村精英创办的小微旅游企业将难以获得可持续发展。实际上,在旅游资源禀赋不甚理想的乡村地区,难以吸引大中型旅游企业的投资开发。在这种情况下,本土的小微旅游企业成为乡村旅游开发的重要主体。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乡村旅游小微企业具有很强的社区嵌入性[19],对提升乡村社会的文化环境和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经济文化意义。

连南县将Y 村作为旅游开发的重点区域,但多年来并未找到合适的投资商对其进行开发。2014 年,在外经商的Y 村村民TLW 回乡创业,成立了“瑶寨旅游公司”。其回乡创业的初衷,一方面是看到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契机,另一方面则是想通过发展旅游业带动村民脱贫致富,并以此带动瑶族文化传承发展。由于自身资金有限,TLW 动员亲友一起投资入股,并以股份制的形式运营瑶寨旅游公司。与此同时,又动员村委会以村集体土地和村集体闲置房屋入股。2015年,瑶寨旅游公司正式运营,主要有“长鼓舞”“耍歌堂”“长桌宴”“农耕体验”等瑶族民俗文化表演等旅游项目。

在瑶寨旅游公司成立伊始,投资者便提出以收益分红的形式回报村民。在瑶寨旅游公司运营过程中,自觉肩负起振兴乡村和传承民族文化的社会责任,例如,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采购村民生产的农副产品,在景区为村民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组织村民进行歌舞表演,挖掘瑶族历史文化等。公司经理THL讲道:“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想通过发展旅游带动乡村发展,同时也可以借助旅游业来传承和发展瑶族文化。”实际上,由于企业规模较小,瑶寨旅游公司对乡村发展的带动能力较为有限。与此同时,由于旅游设施不完善,缺乏有竞争力的旅游产品,到访的游客数量有限,瑶寨旅游公司年均接待游客量仅2 万人左右。特别是2020 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瑶寨旅游公司的各项旅游接待业务几乎处于停顿状态。

历经5 年多的运营,公司尚未收回前期的投资,同时又缺少资金对景区进行开发建设。公司经理THL 讲述:“我们每天都在提醒自己,不论多么困难都要坚持下去。相信我们的付出村民们能够看到,也希望政府和村民能够支持我们做下去。现在,我们很希望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在市场化和全球化背景下,旅游业的资本化特性日益明显,这对小微旅游企业的生存发展是一种重大考验。面对自身生存困境,旅游企业希望地方政府出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缮民居、建停车场、打造景区等。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无疑会降低旅游企业的投资成本。

地方政府、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三大主体在旅游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等问题上存在着微妙的利益博弈。地方政府希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企业,通过旅游企业的投资开发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旅游企业则希望地方政府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以减轻企业自身的投资负担。由于瑶寨旅游公司规模较小,未能获得地方政府的重点支持。对社区居民来说,则希望在旅游开发项目中获得就业机会和直接的经济收益。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地方政府、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均想搭上旅游开发的“便车”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

实际上,旅游产品和旅游市场一旦形成,不仅会使相关利益主体从中受益,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惠及旅游景区外围的企业和居民。从某种意义上说,旅游市场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属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搭便车”现象[20]。在小群体范围内,“搭便车”现象并非不可避免,公共选择学派创始人之一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指出,通过增强人们自主组织的能力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1](35)。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自主组织理论提醒我们,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要加强各利益主体间的组织协商能力。从社会道义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有责任为当地居民(特别是贫困人口)提供“搭便车”的机会。从这一意义上说,地方政府和旅游企业均应向当地居民让渡部分经济利益。

五、社区居民的理性思维与参与策略

社区居民既是乡村旅游开发的客体,也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主体。特别是在以民族文化为依托的旅游开发中,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意义更为重大,它不仅关涉社区居民能否从旅游业中受益,同时也成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22]。在不同地区的旅游开发实践中,社区居民的参与形式和参与内容均有较大差异。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产权形态较为复杂[23],从而导致社区居民的参与形式表现出多种形态,其中既有村民自主产权的土地和房屋,也有涉及家族共有和村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和公共空间。

作为本村居民创办的企业,瑶寨旅游公司从创办伊始便注重社区居民的旅游参与。自2015 年正式运营以来,公司有员工30 人左右,全部为Y 村及周边村落居民。公司员工主要从事景区管理、歌舞表演等工作,每月工资在2 000 元左右。在旅游旺季,员工加班工资收入会略有增加。由于工资收入较低且不稳定,一些员工相继辞职另谋出路。可以看出,社区居民从旅游业中获得的收益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积极性。

社区居民不仅是旅游开发的参与者,也是社区旅游资源的所有者和提供者。旅游企业的开发行为一定程度上会与社区居民争夺有限的生存资源,进而会引起旅游企业与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冲突。有学者指出,由于旅游开发中各主体的权力结构失衡,往往会导致“景区内的贫困”现象[24]。实际上,诸多“景区内的贫困”现象并非单纯由权力结构失衡所致,旅游企业自身亏损、溢出效应有限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因素。瑶寨旅游公司租用了村集体的房屋和土地,并承诺以分红的形式支付租金。然而,目前瑶寨旅游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其对村民和村委承诺的分红也无法兑现。对此,村民出现了较强的不满情绪,甚至有村民和公司管理方发生矛盾冲突。

有学者将社区居民作为旅游利益相关者中的弱势群体,强调通过不同层面的赋权和增权以提高其参与能力[25][26]。通过Y 村居民旅游参与的实践可以看出,尽管社区居民被动地参与旅游开发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缺乏主体性的行动者。在旅游收益无法预期的情况下,他们会采取无视乃至抵制等行为态度,努力使自身从旅游业中受益,并尽量避免自身利益受损。然而,无视和抵制并非解决矛盾的有效途径,社区居民需要采取积极的态度来化解旅游开发中的矛盾冲突。在旅游开发实践中,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应提升组织能力,培育参与式的旅游发展机制[27],以保障社区居民从旅游开发中获益。

社区居民的旅游参与行为并非仅仅受到经济理性的影响,也受到自身文化理性的影响。文化理性是一种与经济理性相对应的思维逻辑,每个群体所特有的文化秩序在无形中规范、指导着人们的实践行为。特别是在土地和房屋出租问题上,瑶族居民的文化理性体现得尤为明显。2018年,瑶寨旅游公司计划租用村民的田地开发农耕体验项目,但社区居民却并不愿意出租土地用于旅游开发。瑶寨旅游公司股东TZX 说:“我们开的价格是一亩田地900 元租金,这个租金在连南算是很高了,县城附近的田地也只有400元左右的租金。但许多村民宁可将田地放荒,也不愿租给我们。村民的观念比较保守,认为土地是祖先留下来的,如果土地没了、房子没了,祖先就找不到家门。所以,许多人宁可将田地抛荒,也不愿出租给我们搞旅游开发。”在瑶族人的观念中,土地并非冷冰冰的自然资源,而是承载着家族的历史和记忆。在村落房屋利用问题上,也同样存在这一问题。瑶寨旅游公司一再动员村民利用自家房屋开办民宿,但许多村民不愿接受陌生游客在家中住宿,认为这样会扰乱祖先在神灵世界的生活。显然,村民的文化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旅游参与行为。

六、结论与讨论

乡村旅游开发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在其具体实践过程中会涉及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博弈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协调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博弈问题,将会使旅游企业失去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实际上,多元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并非全部表现为剑拔弩张的激烈对抗,而是更多地表现为幽微的、策略性的利益博弈。由本研究案例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旅游企业和社区居民三者均对乡村旅游开发抱有热情,但尚未形成畅通有效的自主组织和沟通协商机制,致使地方精英的旅游开发面临诸多困境。在既有的研究文献中,多是将社区居民作为弱势群体,希望予以赋权和增权,以保障社区居民能够从旅游开发中获得实际收益。在这一视角下,旅游企业无疑成为掌握资本和权力的强势主体,因而成为诸多学者批评和压制的对象。

实际上,旅游企业是带动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力量,只有旅游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为社区居民和地方社会带来经济效益。在旅游开发实践中,多元利益主体应建立自主组织机制,共同推动旅游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其主导者角色,做好公共服务和市场宣传,为旅游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化解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纠纷。社区居民应积极参与到旅游开发的决策和管理工作中去,确保旅游开发活动符合自身的发展预期。与此同时,社区居民可以通过集体土地和公共空间入股的形式支持旅游企业的发展,帮助旅游企业克服困难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旅游开发进入稳定成熟期之后,旅游企业应给予社区居民和地方社会相应的经济回报。各利益主体唯有相互支持,才能推动乡村旅游开发顺利推进,进而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的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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