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通过《电信业务法》修正案 要求科技巨头为网络服务稳定性担责
2021-11-28杨彦超
互联网天地 2021年1期
综合韩国“Business Korea”网站,2020年12月2日、6日消息,韩国科学和信息通信技术部12月1日宣布,内阁会议已经通过了修订后的《电信业务法》条例,并将于12月10日生效。修订后的法令明确规定,在线内容服务提供商有责任确保增值电信服务的稳定性。
该修正案适用于日均用户数和流量均超过100万,且在去年最后三个月占韩国总用户流量1%以上的增值运营商。1%相当于一天中约35000名高清视频观众或约5000万人使用即时通讯、社交媒体和信息检索等方式的通信量。该标准涵盖了五家公司——美国的谷歌、Netflix、脸谱,以及韩国本土的Naver和Kakao。修正案规定,这些公司必须向用户提供稳定的服务,不管用户使用的是什么终端设备或选择哪家电信服务提供商(ISP)。新法令还要求,这些公司要采取措施,通过与 ISP 合作,防止在线流量的滥用。
如果这些公司未遵守新规定,它们可能面临最多 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2.08万元)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