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身份不明用户不得提供服务工信部规范电信服务协议

2017-02-16

通信产业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经营者用户服务

通信产业网讯 日前,工信部印发《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做到与用户权利义务对等,并对电信服务协议中一般应包括的内容以及不得涉及的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对身份不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提供入网服务。

《通知》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开展相关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时,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与用户订立电信服务协议,做到用户与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对等。

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订立服务协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订立入网协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短信、电子邮件、网页、客户端)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通知》提出,在电信服务协议有效期间,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义务保存所订立的服务协议。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约定以非书面形式订立服务协议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留存能够证明双方订立服务协议或者成立服务协议关系的凭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订立入网协议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用户委托他人代办电信业务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查验。……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经营者用户服务
明清珠江三角洲基塘区的田场与经营者
《经营者》征稿启事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
关注用户
关注用户
关注用户
做一名聪明的集团医院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