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视域下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论析
2021-11-28赵爱霞左路平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赵爱霞 左路平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1106;2.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矛盾的一个方面就是美好生活需要,它替代物质文化需要在新时代出场,报告中明确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这些新的需要是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理论诠释也成为学者们面临的新课题。那么,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新”在哪里?有学者从美好生活需要的丰富性上指出,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由富足的物质需要、多元的社会需要和丰富的心理需要三维结构组成[2]。也有学者从需要的结构变化上来解释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即强调美好生活需要在主体维度上的拓展、在需要层次上的跃升[3]。还有学者认为,“美好生活需要”概念的背后,体现了中国人从对“物质文化生活”的物质性追求和外在性满足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精神性追求和内在性满足转变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4]。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新时代美好生活需要的“新”不仅体现在内容的丰富性上,即由以前单纯地追求物质文化需要丰富为物质、精神、生态、政治、心理等层面的需要,还体现在新时代对于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上,可以从包括物质供给、制度供给、文化供给、生态供给等多个方面满足人们的多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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