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高校实验教学设备报废问题研究
2021-11-27苏冠元韩晓敏
魅力中国 2021年38期
苏冠元 韩晓敏
(天津商业大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天津 300134)
引言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2017 年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市属公办普通高校资产管理“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于高校如何进行资产处置工作“放管服”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通过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实现扩大高校资产管理自主权,提升高校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目标。
随着市财政和市教委不断完善“放管服”政策体系,各高校结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国有资产处置的具体实施办法,解决不少由于废旧资产没有及时处置产生的问题。但是随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报废尤其是实验教学设备报废工作中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实验教学设备报废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资产管理水平低,管理效能不高
资产保管员通常由各学院行政或教学管理人员兼任。由于工作重心在教学和行政管理上,精力有限,岗位时常变动导致资产管理意识较薄弱。有些设备在仓库堆积多年才申请报废;有些设备疏于维护,造成没有达到报废年限却已严重磨损甚至毁坏的情况;系统中存放地点、领用人等信息经常和实际信息不符。这些都提升了报废工作的难度。
由于设备报废工作政策宣传学习力度不足,资产保管员管理意识有待提升,有些教学设备一到年限就想报废,使用人只是想用新的设备就申请报废旧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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