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体育教学中“特性”的研究
2021-11-27刘洪勇
魅力中国 2021年38期
刘洪勇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实验中学,河北 承德 067000)
新课程标准把“激发学生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作为体育教学的基本理念之一。如何激发学生上体育课的兴趣,是摆在体育教师面前的一道难题。教师从教学目标的可及性、教学活动的主体性、教学评价的激励性和教学管理的艺术性等方面着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教学目标的可及性
所谓教学目标的可及性,是指根据体育项目的特点,针对各位学生的身体素质,在远度、高度、时间、次数等方面设置不同的教学计划,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教学目标。这种教学目标是动态的、可及的,随着学生的身体素质与技能的提高,教学目标也随着适当提高。
众所周知,学生性别、身体素质与个性都不同,如果我们只规定一个统一教学目标,许多学生势必无法达到,就会挫伤大部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与体育课及体育教师产生无形的抵触情绪,不利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比如在”引体向上“的教学中,如果规定每个学生必须达到20 次,由于一部分学生臂力差、动作不协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练了好多次也达不到要求。当个体发现自己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比自己原来想象的还要复杂,往往就不能对行为中的问题进行正确的分析,更谈不上去改变它,这样个体就会陷入困境。这时,最明智的办法是给学生设置一个”可及”的目标,就像跳起来刚好能摘下的桃子一样。学生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能不断获得成功的体验,激发起个体活动的动机,从而提高教学目标本身就是对个体的吸引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