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自然资源保护规约的民俗控制机制及其现实意义
2021-11-27马迎雪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惩罚
马迎雪
(山东理工大学 法学院,山东 淄博 255049)
民俗控制是指为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民俗中施行的对人们思想、行为的约束、规范或控制。民俗控制机制是民间运用习俗规范或习俗惯制有效规范、控制人们思想行为的方式及内在机理。传统民间规约对动物、草地、水、林木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具有自身的民俗控制机制,是民俗生态环保的重要方面。
目前,学术界关于自然资源保护规约的研究侧重于相关民间规约的个案研究,或关于自然资源保护规约的制定、裁决、惩罚、传承等的总体论述,较少从理论方面对自然资源保护规约的民俗控制进行专题论述,关于民俗控制机制的研究也较少涉及。如乌丙安在《民俗学原理》中具体论述了民俗控制的思想来源及民俗控制的六种类型,其中包括规约型民俗控制[1](155~164)。另外,学术界关于乡规民约发挥社会治理的方式、效力来源、维系力量的论述,也与民间规约的民俗控制机制密切相关。如周俊华认为,乡规民约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包括价值导向、规范约束、惩戒监督、内化传承等四个方面[2](50~52);李可认为,维系村规民约的力量包括对自然力量的恐惧、守法者内心的认同、社会舆论、民间权威、强制暴力等五个方面[3](120~123),即从不同角度论述了民间规约的民俗控制机制内涵。
民间规约注重综合运用各种控制机制规范和制约民众思想行为,而这些控制机制又具体体现在民间规约的制定、宣示、制裁、传承等不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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