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疑
2021-11-27王登山律师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21年6期
王登山 律师
作者单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问题
问: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
2010 年,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协议书》,约定将某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施工,造价为1.7 亿元。施工过程中,监理向承包人发出多份《联系单》,就梁、板、剪力墙出现裂纹的问题,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整改。承发包双方及设计、监理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均书面确认。承包人也按此方案进行了处理。
2011 年9 月,省质检站就工程主体结构进行综合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认为:施工工艺不当等因素综合,导致混凝土收缩不均匀,构件出现裂缝。这些裂缝会影响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质量和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承包人进行的裂缝封胶处理并不能达到封闭裂缝和补强的作用。
随后监理要求承包人按《检测报告》方案重新对裂缝进行整改,承包人不同意。
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承包人于次日签收。
承包人诉至工程所在地高院,请求确认发包人单方解除《施工协议书》的行为无效。
请问:已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发包人能否解除合同?
律师观点
律师观点:
1.案涉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案涉工程部分区域的梁、板、剪力墙出现裂纹。依据《检测报告》等专业意见,这些裂纹会影响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质量和房屋的正常使用。
针对裂纹问题,尽管承包人提出了各方均认可的《处理方案》,承包人也依此对裂纹进行了处理,但是质量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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